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浙江寧海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海電廠”)發(fā)電產生的粉煤灰由(浙江)綜合能源有限公司承接銷售采購,并由(浙江寧海)綜合能源有限公司作為最終合同項目單位,2021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5日寧海電廠預計產生22.80萬噸細灰,(浙江寧海)綜合能源有限公司對全部進行招標銷售,實際銷售量以銷售人實際可供量為準。
投標人購買細灰進行綜合利用,并負責細灰的運輸,保證細灰及時拉運并不對環(huán)境產生污染。項目分為4個標包,如下表:
標包1 |
細灰招標銷售部分的31%,預計70680噸,實際銷售量以銷售人實際可供量為準。 |
標包2 |
細灰招標銷售部分的29%,預計66120噸,實際銷售量以銷售人實際可供量為準。 |
標包3 |
細灰招標銷售部分的21%,預計47880噸,實際銷售量以銷售人實際可供量為準。 |
標包4 |
細灰招標銷售部分的19%,預計43320噸,實際銷售量以銷售人實際可供量為準。 |
2.2其他:供貨期:一年。交貨地點:浙江省寧??h強蛟鎮(zhèn)寧海電廠指定地點。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與最終用戶非同一國內燃煤電廠粉煤灰銷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一個年度(不可跨年)粉煤灰總銷售量不低于1萬噸。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發(fā)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灰量等信息;增值稅發(fā)票掃描件應準確清晰,發(fā)票可被查驗且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驗真。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陸,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11-1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11-24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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