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9線雷壩至峽口橋段公路水毀維修工程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S329線雷壩至峽口橋段公路水毀維修工程已由隴南市交通運輸局以隴交發(fā)〔2024〕88號文件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隴南市交通運輸局以隴交發(fā)〔2024〕88號文件批準,項目業(yè)主為禮縣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措解決,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禮縣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交易編號:E6212000612013882001
2.2招標編號:GSGD-LXJTYSJ-20240827
2.3建設地點:隴南市禮縣。
2.4工程概況:項目起點位于雷壩鎮(zhèn)西側,途經(jīng)青坪村、教面村、劉河村、楊壩村、拉吳村、溝門前村,終點至石灣里峽口橋,路線全長23.34km。本次對K11+897-K12+000、K24+260-K24+470等9處隱患路段進行處置。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7個施工標段
第一標段:K11+877涵洞修復及K11+897~K12+000段;
第二標段:K24+260~K24+470段;
第三標段:K25+460~K25+585段;
第四標段:K25+919~K26+079段;
第五標段:K29+692~K29+870段;
第六標段:K34+450~K34+636段;
第七標段:K35+003~K35+103段及K35+200峽口橋;
2.6計劃工期:100日歷天/每標段。
2.7招標范圍: 施工圖范圍以內全部工程施工(具體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8工程質量: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在近五年內(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一項公路工程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應具備的具體資格審查條件,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本段規(guī)定僅適用于根據(jù)《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企業(yè)。)
項目經(jīng)理須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公路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經(jīng)歷,至少擔任過一項公路工程施工的項目經(jīng)理經(jīng)歷。
項目總工須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經(jīng)歷及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至少擔任過一項公路工程施工的項目總工經(jīng)歷。
3.2財務要求:
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標人應證明其有能力或已擁有流動資產(chǎn)、可變現(xiàn)固定資產(chǎn)、信用額度和其他財務手段,以滿足合同執(zhí)行期現(xiàn)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標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凈收益,流動資產(chǎn)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不應小于1。
3.3根據(jù)隴交發(fā)【2024】7號文件精神,隴南市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為D級的企業(yè)不得參與投標活動。未納入 2023 年隴南市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的企業(yè),其信用等級參照全國綜合評價或甘肅省 2023 年公路建設項目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結果。尚無全國綜合評價的投標人,若無不良信用記錄,可按 A 級對待。若有不良信用記錄,視其嚴重程度按 B 級及以下對待。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獲取的時間、地點、方式
4.1請擬參與本項目的潛在投標人在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2024年9月2日下午17:30期間,憑CA證書通過登錄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http://60.164.200.102/)在線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并點擊“我要投標”按要求填寫信息,未填寫信息的投標無效。
4.2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本項目相關變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則由變更引起的相關責任自負。
5.采用網(wǎng)上開標方式
該項目采用新點不見面網(wǎng)上開標方式:開評標活動通過“新點不見面網(wǎng)上開標大廳”進行。各投標單位在參與投標時,登錄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首頁“下載中心”,下載投標文件制作工具“新點投標文件制作軟件(隴南版)”,并按照“不見面開評標投標人操作手冊”制作固化并上傳投標文件;本項目必須使用同一把CA進行操作。若在開標時間前沒有網(wǎng)上投標(上傳投標文件)則視為放棄投標。
6.投標文件的遞交(上傳)截止及開標時間、地點
6.1開標時間:2024年9月25日上午9時00分;
6.2開標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絡開標直播一廳第2坐席(隴南市行政中心5號樓環(huán)保大廈)。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雙信封形式。評標方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招標公告在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http://60.164.200.102/)上發(fā)布。
9. 招標工作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9.1 公示制度
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 3 日內,將評標結果以及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在相關網(wǎng)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會公開監(jiān)督。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9.2 異議、投訴處理
9.2.1 異議處理
(1)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的異議以及招標人的答復,均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 在“異議與答復”菜單中完成。
(2)投標人對開標如有異議,應在“電子交易系統(tǒng)”提出。
(3)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如有異議,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投標人提出異議以及招標人的答復均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中進行。
9.2.2 投訴處理
行政監(jiān)督部門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13年3月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第23號令修改)、《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21〕240號)、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接受針對公示內容的投訴。投訴材料要求、投訴受理條件及查處按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10、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禮縣交通運輸局
聯(lián)系人:張紅雨
聯(lián)系電話:15809348768
地址:禮縣城關鎮(zhèn)中山路102號
招標代理機構:甘肅冠達實業(yè)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李燕玉
聯(lián)系電話:18293190999
地址: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東江鎮(zhèn)十三號路第三安置區(qū)一單元四樓
11、監(jiān)督單位
隴南市交通運輸局 電話:0939-8250655
甘肅冠達實業(yè)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