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1)海南風電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距離省會西寧約140km。本次交通運輸服務招標,涉及各類型車輛共計46臺,其中商務車1輛(7座),越野車7輛,中巴車4輛(24座1輛,20座3輛),面包車1輛(14座),小車1輛(5座),皮卡28輛(5座),廂式貨車2輛,高空作業(yè)升降車1輛,依維柯工程車1輛?;诜止緝炔抗芾淼膶嶋H需要,須配置專職項目負責人1名,駕駛員40名,合計41名交通運輸服務人員。
各車輛所屬業(yè)主單位如下:
序號 |
車型 |
車輛數(shù)量 (輛) |
駕駛員數(shù)量(名) |
業(yè)主單位 |
合同編號 |
備注 |
1 |
商務車 |
1 |
33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共和風力發(fā)電分公司 |
GHFL-FY-[2023]第13號(總64號) |
其中有A1駕照的駕駛員5名,持有B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3名,持有C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25名 |
2 |
越野車 |
7 |
||||
3 |
中巴車 |
4 |
||||
4 |
面包車 |
1 |
||||
5 |
皮卡 |
23 |
||||
6 |
廂式貨車 |
2 |
||||
7 |
皮卡 |
1 |
1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烏蘭風力發(fā)電分公司 |
WLFL-FY-[2023]第4號(總17號) |
持有C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1名 |
8 |
高空作業(yè)升降車 |
1 |
1 |
青海黃電共和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 |
QGF-FY-[2023]第4號(總17號) |
持有B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1名 |
皮卡 |
2 |
2 |
持有C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2名 |
|||
10 |
小車 |
1 |
1 |
海南州海匯新能源有限公司 |
HHXNY-FY-[2023]第4號(總11號 |
持有C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1名 |
11 |
皮卡 |
1 |
1 |
青海黃河風力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
FD-FY-[2023]第13號(總29號 |
持有B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1名 |
12 |
依維柯工程車 |
1 |
||||
13 |
皮卡 |
1 |
1 |
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烏蘭新能源分公司 |
ZX-FY-[2023]第5號(總17號) |
持有C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1名 |
合計 |
46 |
40 |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國家電投集團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風電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運輸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
委托人交通運輸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內容:
(1)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現(xiàn)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切實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禮貌行車,恪守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
(2)承擔委托人各型車輛的日常安全駕駛及檢查、維護。車輛定期保養(yǎng)、修理由委托方招標的修理廠承擔,費用不包含在本服務招標范圍內;承擔簡單的車輛清潔工作,車輛清洗費用根據(jù)實際發(fā)生情況憑票報銷;
(3)承擔委托人生產、生活、公務等用車的安全駕駛服務;
(4)承擔委托人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的車輛值班及安全用車服務;
(5)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員的安全培訓;
(6)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員的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理賠金額不少于100萬元/人·年)、每年一次的職業(yè)健康體檢、駕駛證的年審、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置等;
(7)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配合相關各方辦理善后事宜;
(8)其他與駕駛服務相關的事項(在合同洽談時,可就相關事項與委托人進行具體協(xié)商)。
1.2.3項目服務地點、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項目服務地點:
本次交通運輸服務其服務地點為常駐服務地點。常駐服務地點主要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區(qū)域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點: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區(qū)域管理中心: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距離西寧市160km;
切吉西項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切吉鄉(xiāng)西北約26km處,距離西寧市260km;
祁家項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切吉鄉(xiāng)境內,距切吉鄉(xiāng)直線距離約20km,距西寧260km;
沙珠玉項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切吉鄉(xiāng),東距共和縣城直線距離約55km,距離西寧市220km;
茶卡項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西側,西距烏蘭縣茶卡鎮(zhèn)約37km,距離西寧市300km;
莫合項目部:位于共和縣切吉鄉(xiāng)西北部12km,場址北側臨近京藏高速G6線,距離西寧240km。
1.2.3.2項目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為36個月(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但受托人須在每個年度合同結束前2個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約評價和考核,評價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簽訂下一年度合同;當評價和考核不合格時,委托人將有權單方面終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簽訂,已約定的服務期限三年亦自行終止,且委托人的該終止行為不能被視為違約、不接受任何索賠訴求。
年度合同期限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1.2.4委托人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提供駕駛員住房根據(jù)實際人數(shù),按照兩人一間考慮,每間房配2張床、1套桌椅及其他生活設施;駕駛員可在職工食堂用餐,但費用須自理。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各業(yè)主單位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車輛管理服務企業(yè)(其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中須載明有車輛管理服務內容)。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分包。
1.4.2企業(yè)信用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yè)信用。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駕駛員資格及委托人對配置人員數(shù)量的要求
需配專職項目負責人1名(須持有A1及以上駕照),駕駛員40名,合計41名。其中:持有A1駕照的駕駛員5名,持有B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4名,持有C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31名。駕駛員要身體健康,不存在不適合承擔駕駛任務的疾病,均為男性駕駛員,年齡在23~52周歲之間,從事機動車駕齡在5年及以上。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向至少3個派駐單位(工礦企業(yè)/商貯企業(yè)/機關、行政事業(yè)單位)提供并承擔過交通運輸服務方面的合同業(yè)績,且每份合同業(yè)績投入駕駛員數(shù)量不少于10人(附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至少應反映出合同首頁、合同簽字頁、主要工作內容、投入駕駛員數(shù)量等內容)。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jù)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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