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況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位于海南州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一區(qū)兩園)光電園區(qū)內,距共和縣城約50km。光伏發(fā)電項目裝機容量3000MW,330kV匯集站永久占地面積約0.10605km²。場址區(qū)內地勢平緩,地勢開闊,中心坐標為北緯36°2′26.35″,東經(jīng)100°12′22.90″,平均海拔高程約為3100m,G572、G214國道和共玉高速位于場址區(qū)南側。
本工程為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3座330kV匯集站)提供外來電源,輸送容量不小于15MVA。
項目 |
角點 |
X(m) |
Y(m) |
1#330kV匯集站 |
1 |
X=3990758.335 |
Y=33610063.090 |
2 |
X=3990758.335 |
Y=33610283.715 |
|
3 |
X=3990598.335 |
Y=33610283.715 |
|
4 |
X=3990598.335 |
Y=33610063.090 |
|
2#330kV匯集站 |
1 |
X=3990758.562 |
Y=33607898.046 |
2 |
X=3990758.562 |
Y=33608077.484 |
|
3 |
X=3990598.562 |
Y=33608077.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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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3990598.562 |
Y=33607898.046 |
|
3#330kV匯集站 |
1 |
X=3990758.562 |
Y=33607718.607 |
2 |
X=3990758.562 |
Y=33607898.046 |
|
3 |
X=3990598.562 |
Y=33607898.046 |
|
4 |
X=3990598.562 |
Y=33607718.607 |
備注:坐標系為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坐標為用地紅線坐標,1為西北角,2為東北角,3為東南角,4為西南角。
1.2招標范圍
1.2.1投標人應承擔的工作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由海南州馬漢臺110kV升壓站架設一條35kV線路至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馬漢臺110kV升壓站至1#330kV匯集站距離約35km,1#330kV匯集站至2#、3#330kV匯集站最遠距離約3km,共計約38km。具體線路長度以投標人現(xiàn)場踏勘設計路徑長度為準。
投標人工作內容包括35kV線路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試生產、最終通過電網(wǎng)公司驗收、性能保證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程,含工程范圍內的全部材料的采購、安裝及運輸工作。
1.2.2投標人負責工程勘察設計、線路的初步設計方案編制并取得電力部門批復意見、用地(包括永久、臨時用地的征用)相關手續(xù)辦理(包括設計前期手續(xù)及開工手續(xù))、預算書編制、竣工文件編制、材料采購、所建線路的線路參數(shù)測試、保護定值整定、協(xié)調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及竣工投產、完成保修期各階段的相關內容和服務。
1.2.3投標人負責馬漢臺110kV升壓站35kV開關柜內保護裝置的保護定值計算、審核、整定、主接線圖畫面修改工作以及接入馬漢臺110kV升壓站及投運前與電網(wǎng)的全部協(xié)調工作。
1.2.4投標人負責35kV線路工程施工,包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聯(lián)絡光纜(24芯ADSS光纜)的施工,與已建成投運的青豫直流一期基礎設施項目1#330kV匯集站間的聯(lián)絡光纜的施工,直至線路正常投運。
1.2.5投標人負責線路施工材料及機電設備的采購。
1.2.6線路驗收前按電網(wǎng)公司要求統(tǒng)一進行標識標牌的制作、警示標識牌安裝及噴涂。
1.2.7投標人負責線路用地征地,線路所涉及的土地性質是否屬于林地、牧草地等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政策性補償、占用手續(xù)辦理及路徑協(xié)議的簽訂等工作,線路與公路、電力線路等交叉跨越,線路臨時、永久用地征地相關全部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2.8工作界面:
35kV外來電源輸送容量不小于15MVA,由海南州馬漢臺110kV升壓站35kV系統(tǒng)間隔接引,承包人負責接入馬漢臺110kV升壓站35kV間隔的電纜及電纜附件的采購、制作、安裝、調試及試驗工作,并負責35kV架空線路(含電纜線路)架設至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35kV外來電源架空線路終端桿塔,采用電纜敷設至1#、2#、3#330kV匯集站站用變處,包含桿塔、電纜及電纜附件的采購、制作、安裝、調試及試驗工作。
投標人負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側架空線路終端桿上斷路器、隔離開關、避雷器、高壓計量箱等附件的設計、采購、安裝、試驗及互感器和表計的校驗工作,并在終端桿處設置安全圍欄,懸掛標識牌;戶外斷路器相關信息須傳至330kV匯集站相關監(jiān)控后臺,投標人負責該部分線纜采購、敷設、接引及調試等。
1.2.9投標人設計方案須滿足附件三《國網(wǎng)海南供電公司關于答復海南州黃河綠色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高壓供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1.2.10工期要求:
本工程計劃2023年8月15日開工,2023年10月15日線路帶電運行,總工期6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jiān)理簽發(fā)的開工令為準,總工期不變。
1.3資金來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電力行業(yè)工程設計(送電、變電)專業(yè)丙級及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可從事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yè)務),并須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如設計單位不具有施工資質,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線路施工,施工單位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施工單位具有國家能源局頒發(fā)的三級及以上承裝和承試類電力設施許可證。如施工單位不具有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可委托具有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的企業(yè)承擔試驗工作。
1.4.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施工單位項目經(jīng)理資格
施工單位項目經(jīng)理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并具有類似項目施工的管理經(jīng)驗;施工單位主管安全副經(jīng)理須具有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1.4.4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具有至少一項35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EPC總承包,并成功投運一年及以上的業(yè)績(附合同及用戶證明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jù)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