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湖北新能源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項目可研編制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2-214)
項目所在地區(qū):湖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湖北新能源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項目可研編制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湖北省。
2.3 標段劃分: 華能湖北新能源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項目可研編制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湖北省。
2.5 服 務 期: 框架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同時招標人有權就某地區(qū)的特殊項目進行調劑。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4)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專業(yè)乙級或工程咨詢電力行業(yè)甲級及以上資質證書,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個光伏項目可研報告編制業(yè)績,須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