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蒙東公司伊敏盛達公司通勤客車客運租賃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3-212)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華能蒙東公司伊敏盛達公司通勤客車客運租賃服務,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投標人需提供4臺客運車輛。其中:2臺50座以上大型客車用于海拉爾至伊敏通勤用,每日往返一次,單程運距不超過90km;2臺35座及以上中型客車用于工程施工部項目部與施工現場工人通勤用,每日往返一次,單程運距不超過12km。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承包方式:服務承包,投標人負責通勤客車的車輛、司機、燃油費、車險費用、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費、運管費用、年檢費、GPS、監(jiān)控服務費、過路費、稅金、車庫費用等完成服務一切應繳的費用。
服務
服務期:海拉爾伊敏通勤客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月。
伊敏河鎮(zhèn)內通勤客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包括客運或營運相關內容。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內(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1項客車租賃業(yè)績,需提供相關業(yè)績合同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