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山東省
1. 招標條件
本山東分公司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車輛運輸管理服務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
2.2 標段劃分: 山東分公司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車輛運輸管理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標段包1。
2.3 交貨地點: 山東省濟寧市
2.4交 貨 期: 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一年)。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車輛運輸管理服務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4)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項車輛運輸管理服務類業(yè)績(非貨運),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簽字蓋章頁及能夠反映業(yè)績內容的頁面)。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3月17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3月22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