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龍游20MW分布式漁光互補光伏項目擬建于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小南海鎮(zhèn)、詹家鎮(zhèn)、龍州街道、塔石鎮(zhèn)、模環(huán)鄉(xiāng)和湖鎮(zhèn)區(qū)域內,共計 17 個山塘,面積總計約 390 畝,周邊交通便利,公路直達山塘附近,本工程為漁光互補項目,裝機規(guī)模20MWp,采用P型單晶雙面550Wp組件,組串式逆變器。在設計時盡量減少土建量,降低工程投資,避免對水塘生態(tài)破壞;支架設計因地制宜,根據地形地貌選擇固定支架。
本項目共計17個山塘,采用10kV電壓等級接入電網,共有14個接入點。本工程按無人值守的原則進行設計。電站采用以遠程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為基礎的監(jiān)控方式。
建設地點: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境內。
2.2 招標范圍
工程為設計施工,包括工程光伏區(qū)、變電站、場內集電線路、外線工程的勘察設計,全部設備(光伏組件設備除外)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負責辦理并網手續(xù)、調度手續(xù)及供電手續(xù),協助辦理建設手續(xù)(如需)、用地手續(xù)(如需)、租地協調、地方關系協調等。(具體招標范圍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計劃于2023年4月1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jiān)理人通知為準),計劃2023年6月30日前實現首批并網發(fā)電,2023年10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yè)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②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施工單位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yè)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等證明文件。
①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1MW及以上水面類型(或分布式)光伏電站工程EPC總承包業(yè)績。
②設計單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1MW及以上分布式(或水面類型)光伏電站工程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yè)績;施工單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1MW及以上水面類型(或分布式)光伏電站工程的施工業(yè)績。
(3)項目管理人員要求: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分布式(或水面類型)光伏電站工程擔任項目經理的任職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yè)主出具證明)。
(4)信譽要求:未處于集團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無連續(xù)2年虧損。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3年2月24日10時整至2023年3月3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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