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北方公司內蒙古和林發(fā)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光火一體化項目
考古勘探、文物影響評估報告及保護方案編制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HNZB2022-12-3-106 )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新店子鎮(zhèn)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和林發(fā)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光火一體化項目考古勘探、文物影響評估報告及保護方案編制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內蒙古和林發(fā)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光火一體化項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新店子鎮(zhèn)境內。場區(qū)中心地理位置東經(jīng)112°11′24" ,北緯 40°10′48",距林格爾縣直線距離約 38.0km,距呼和浩特市直線距離約 84.0km,規(guī)劃總裝機容量 470MW。該項目已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目前正在開展土地核查等工作。按照國家政策要求,現(xiàn)對項目開展考古勘探、文物保護方案編制、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工作。
2.2服務期:合同簽訂后90天完成本項目所有工作。
2.3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對內蒙古和林發(fā)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光火一體化項目開展考古勘探、文物保護方案編制、文物影響評估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的資料收集、考古勘探、工作報告編制、文物保護方案編制、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及報告評審,負責通過相關部門審查及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批復。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具有近年至少2份考古勘探服務或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服務合同業(yè)績。
3.2.2 本工程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