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浙江省溫州市蒼南海域。
2.2 規(guī)模: 300MW 。
2.3 建設工期:蒼南2號海上風電場項目擬定于2022年9月開始第一臺風機打樁;陸上計量站擬定于2022年6月開始施工,計劃2023年1月建設完成;海上升壓站計劃2023年2月建設完成;計劃第一批機組于2023年4月底前投產發(fā)電,300MW全部機組于2023年8月底前全容量投產發(fā)電。主要時間節(jié)點詳見下表(具體工期以招標人上級批準的最終工期為準)。
序號 |
內容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第一臺風機打樁 |
2022年9月 |
2 |
220kV海纜敷設完成 |
2023年1月 |
3 |
完成第一批機組并網投產 |
2023年4月 |
4 |
完成300MW全容量并網投產 |
2023年8月 |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guī)格: 連接本工程220kV海上升壓站至登陸后海陸纜轉換井的220kV海底光電復合纜(3×1000 127/220kV,1根)、海陸纜轉換井至陸上計量站的220kV陸纜(1×1200 127/220kV,3根)、蒼南2號陸上計量站出線的220kV陸纜(1×1000 127/220kV,3根)。
2.6 交貨地點: 海纜交貨地點為本標段中標單位工廠碼頭。本標段投標方提供滿足出運條件的靠船碼頭與各類裝船、起重機械供海纜、陸纜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纜、陸纜裝船工藝過程中碼頭工作面上的操作內容。本標段投標方負責過纜至海纜、陸纜施工方運輸船只,并進行船上交接試驗,試驗通過后方可移交給海纜、陸纜施工單位。海纜、陸纜及附屬設備的運輸、海纜的安裝敷設以及海纜竣工交接試驗由海纜施工單位完成,投標人須無條件配合及指導。
2.7交貨期: (最終交貨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計劃海纜的交貨日期:2022年12月15日;計劃陸纜交貨日期:2022年11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或包含型式試驗內容的檢測(檢驗)報告或包含型式試驗內容的認證證書(由國家認定的相應資質機構出具)。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來(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1項海上風電項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交流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合同業(yè)績(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反映合同內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關聯(lián)單位證明無效),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