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爾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接入系統(tǒng)方案編制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7-3-240)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呼倫貝爾阿榮旗境內
1. 招標條件
本海拉爾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接入系統(tǒng)方案編制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本項目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海拉爾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各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總裝機容量為60萬千瓦;各安裝48臺6.25兆瓦風電機組,總計安裝96臺6.25兆瓦風電機組,以220kV接入系統(tǒng)。
2.2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以內蒙古東部嶺東地區(qū)輸電規(guī)劃為依據,分別編制華能海拉爾熱電廠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接入系統(tǒng)設計方案和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接入系統(tǒng)設計方案,滿足兩個項目并網需求。接入系統(tǒng)報告需通過電網公司審查,并嚴格按照電網公司審查意見進行修編,直至方案滿足審查要求,提交最終成果報告。
2.3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30日歷日內分別提交華能海拉爾熱電廠火電靈活性、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接入系統(tǒng)設計方案的送審稿,并按照蒙東電網公司審查意見完成修訂直至滿足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且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證書。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年來至少2項規(guī)模為50MW及以上風電場或光伏電站項目接入系統(tǒng)設計業(yè)績,須提供相關業(yè)績合同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