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閥門遠傳機構設備采購(二次招標)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閥門遠傳機構設備采購(二次招標)
2.3 招標項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電廠廠址位于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zhèn)塘興村,瀕臨北部灣。地理坐標為東經(jīng)108°53′20″~108°54′23″、北緯19°27′5″~19°28′2″。廠址東北距海頭鎮(zhèn)約4.5公里,西南距海尾鎮(zhèn)約9.5公里,東側(cè)和東北分別與雙塘村和南羅村相望,距離分別為2.5公里、4.3公里;東距儋州市約70公里,東南距昌江縣城約30公里,西南距東方市約51公里;東北距??谑屑s160公里,東南距三亞市約150公里。
2.4 招標范圍
2.2 設備名稱:閥門遠傳機構 設備數(shù)量: 442臺
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服務及培訓。
關于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要求:
質(zhì)保等級:QA1、QA2、QA3、QNCb ;
核安全級:F-SC1、 B-SC3(最高,無需監(jiān)管);
屏障等級:B-SC3、NC級;
抗震等級:1I、NO;
2.5 交貨地點
DDP海南34項目現(xiàn)場指定地點(其中3、4號機組一共42臺模塊相關遠傳交貨
3.2 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
3.3 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設計和制造/采購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3.3.1 投標人應具備質(zhì)量體系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nèi)。
3.3.2 投標人不得處于破產(chǎn)、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xiàn)的情形。
3.4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 不接受代理商及貿(mào)易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