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儲能電芯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1-1-008-01)
項目所在地區(qū):甲方指定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儲能電芯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采購儲能電芯,單體容量不低于280Ah電芯,總容量2GWh。
中標單位分配原則:第一中標人總容量70%,第二中標人總容量30%,推薦3名中標候選人,最終確定2名中標人。
如第二名中標候選人與第一中標候選人報價相差10%以上,則招標人確定1名中標人。
本電芯采購與電芯租賃采購為同一項目,兩種方案分為兩個標段同時進行采購,招標人根據(jù)招標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確定最終采購方案,同時,另一種方案采購結果自然作廢。
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所提供所投型號的電芯,須通過招標人指定實驗室檢測,如未能通過檢測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抽檢費用包含在本次投標報價中。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為電芯生產廠家,參與本次投標所使用的鋰電池單體應具有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通過GB/T 36276-2018認證。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投標人參與本次投標所使用的鋰電池單體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累計不低于1GWh,。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應提供2022年度,單體電芯不小于280Ah的產能超過8GWh,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 /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