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甘肅省金昌市
1. 招標條件
永昌河清灘50兆瓦并網光伏發(fā)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金昌市發(fā)展和改革委批準備案,備案號:能源管理科備【2021】8號。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光伏產業(yè)園區(qū)。
建設規(guī)模:擬建設50兆瓦光伏+5兆瓦/10兆瓦時儲能。項目地處北緯38°17'39.9"~38°18'51.94",東經102°13'08.73"~102°14'25.75"之間,海拔1685m~1710m,占地面積約1.07km²。地形平坦開闊,天然植被稀少,呈現(xiàn)荒漠化景觀,開發(fā)利用條件優(yōu)越。工程場址區(qū)距離金昌市約25km,場區(qū)靠近 S17 阿永高速及 G3017 武金高速國道,光電園區(qū)有縣鄉(xiāng)公路相通,蘭新鐵路亦通過永昌縣境內,對外交通條件便利。
本工程按照1:1.2容配比安裝光伏組件,光伏場區(qū)安裝256臺逆變器、16臺箱式變壓器,以 2 回 35kV 集電線路接入已建成升壓站(2013年已建成),儲能電站以 1 回 35kV集電線路接入已建升壓站(2013年已建成),通過已建成升壓站以110kV線路接入公網 110kV宗家莊變。
項目計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投產發(fā)電。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進場道路、臨建設施、光伏區(qū)場地平整、永久圍欄、光伏區(qū)沖溝處理、防洪設施、螺旋鋼管樁采購及安裝、支架安裝、組件及附件安裝調試、逆變器安裝調試、箱變基礎及安裝調試、光伏區(qū)內檢修道路、電纜溝開挖回填、電纜光纜敷設和電纜頭制作安裝、接地系統(tǒng),發(fā)電子方陣系統(tǒng)調試及配合并網前全場聯(lián)調等。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
2.2 工期要求:
2.2.1投標人應結合業(yè)主要求和項目工期要求,制訂詳細的工期安排計劃;
2.2.2本工程計劃 2021年10月30日開工,2021年12月30日竣工。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本項目須通過投資決策,并接到買方正式書面通知后,合同生效。上述約定的最終解釋權歸招標人/買方所有,各潛在投標人的實質性參與,即認為是對上述約定的響應及認可。若本項目決策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報名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
3.2.3 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光伏施工及安裝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00萬。(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至少6個月的社保證明);近 5 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1項及以上光伏項目經歷,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1年9月28日9:00時起至 2021年10月8日17:00時止。
獲取方式:
【電子招標】
聯(lián)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工:13810007781
郵 箱:1490789738@qq.com
傳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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