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
建設單位:芮城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設計單位: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芮城縣陌南鎮(zhèn)8萬千瓦光伏項目是由山西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興建的一座大型光伏電站。本光伏電站規(guī)劃總裝機容量為80MW,本期一次建成,本工程對一期以建成110kV升壓站進行擴建,新建3基110kV鐵塔,線路接至原升壓站已建成線路,以1回110kV線路接入系統(tǒng)。
本項目位于芮城縣陌南鎮(zhèn)北部約2km,芮城縣以東20km,交通便利,滿足太陽能光伏發(fā)電站對外交通運輸要求。場地大部分呈階梯狀,站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0.8°北緯34.8°,呈不規(guī)則多邊形布置,占地面積約為143公頃。本工程規(guī)模為80MW,直流側裝機96MWp,交流側裝機80MW,本工程擴建一期110kV升壓站,安裝1臺120MVA主變壓器,擬以110kV電壓等級1回出線接入系統(tǒng)。
本項目推薦采用分塊發(fā)電、集中并網方案,根據(jù)對光伏組件的對比分析,本項目光伏電池組件推薦采用單晶硅單面540Wp光伏組件。
根據(jù)芮城氣候條件和地理環(huán)境以及土壤的PH值,從資源綜合利用方面考慮,本光伏場地在建設光伏發(fā)電設施的同時,在光伏支架下放考慮種植牡丹種等農作物。為方便后期農業(yè)種植操作,組件最低點距離地面1.8米。經計算在運行期25年內年平均上網小時數(shù)為1184h。
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光伏電站及升壓送電工程,工程建成后并入電網,生產運行期為25年。
計劃工期:2021年10月30日-2022年6月25日全部安裝完畢并通過驗收。12月30日前完成首個陣列并網帶電工作。
招標工程量內容:
本工程包括所有光伏組件、集電線路、升壓站和送出工程的土建、安裝、試驗、調試等工作,下述內容均由承包人承擔(包含所需費用):
(1)本工程升壓站在原有已建成110kV升壓站進行擴建,擴建110kV升壓站一座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含調試)工程,主設備包括連接電纜甲供(電阻柜除外),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調試、試驗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利用原升壓站已建成線路,新增3基轉角塔,以1回110kV線路接入系統(tǒng)。新建3基鐵塔的土方工程、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電纜工程、接地工程、桿塔組立及架空線路工程、附屬工程;
(2)對側間隔部分:電氣一次、電氣二次、芮城110kV變、通信部分、土建部分工程。
(3)光伏發(fā)電設備安裝:太陽能組件、光伏并網逆變器、場區(qū)視頻前端設備、箱變、固定支架等主設備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箱變、相關控制系統(tǒng)、監(jiān)控系統(tǒng)、集電電纜及光纜等所有設備的安裝、系統(tǒng)集成、試驗、調試、運輸、工程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4)土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配套工程(包括裝修設計施工)、所有設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圍墻、大門、局部綠化、防洪、給排水工程等。
(5)安裝包括但不限于:110kV線變組GIS、110kV主變、35kV設備及其附件、35kV母線橋、35kV屋內配電裝置、動態(tài)無功補償成套裝置、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電氣二次部分、通訊及遠動系統(tǒng)、控制及直流系統(tǒng)、站用電系統(tǒng)、光功率預測系統(tǒng)、備用電源、火災報警系統(tǒng)、全站照明、供暖、通風及空調設備采購、安裝、系統(tǒng)集成、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lián)調及整套啟動調試,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
(6)特殊項目調試工作:全場表計送檢(電科院)、AGC、AVC聯(lián)調試驗(電科院)、并網電能質量、無功補償、電能調節(jié)試驗(電科院),并在標書中提供相關暫估費用。
(7)集電線路: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8)承包人應綜合考慮施工過程中的臨時占地、附著物賠償以及協(xié)調過程發(fā)生的費用,承包人負責組織完成工程各階段的質量監(jiān)檢,所有費用均包括在相應報價當中,發(fā)包方不再另行支付。
(9)乙方負責以上工程建筑、安裝施工外,還應包括施工的內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設備的到貨驗收、卸貨、保管,建設期工程保險;
2) 配合水土保持及環(huán)境保護設施施工及配合驗收,配合勞動安全與工業(yè)衛(wèi)生驗收、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測與驗收;配合消防施工安裝和檢測與驗收、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
3) 配合并網前與電網有關的手續(xù)、工程相關檢測及驗收、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工程移交手續(xù)以及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等。協(xié)調省電力公司、市供電公司完成場站命名、圖紙會審,組織召開各類驗收會議,所有涉網設備聯(lián)合調試及調通、通信設備聯(lián)調及調通等所有與電網有關的工作。
4) 建筑施工及安裝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試樣的取樣、送檢和提供報告。
5) 設備接地及常規(guī)接地裝置工程。
6) 埋設件的制作、安裝在本工程。
7) 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集電線路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shù)毓╇姴块T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
8) 施工及試運行所必須的安全設施、器具、標牌。
9) 在工程量分項清單中未列出的,但確實是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應由乙方負責,以及所有的施工準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護、與移交期間檢驗與取證、驗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0)負責本工程的并網送電、及其他一切與電網協(xié)調的相關工作。
(11)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線路跨越、穿越原有各電壓等級線路、道路、河流、綠化、高大樹木以及施工臨時便道等不利因素,與此有關的青苗補償費、征地、臨時用地、阻工協(xié)調費、相關接網費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甲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甲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三級、承修三級、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 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5萬千瓦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500萬。(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須為201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26日9時起至2021年10月1日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