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樂橋鎮(zhèn)2021年度較大自然村人居環(huán)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1標段中標候選人公示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
項目編號:2021ANNGZ00472-1 招標(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招標(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開標(采購)日期:2021年09月24日 廬江縣樂橋鎮(zhèn)2021年度較大自然村人居環(huán)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1標段中標候選人結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標(成交)候選人
投標報價:肆佰玖拾伍萬柒仟零柒拾伍元柒角伍分(¥4957075.75元) 保證金形式:銀行轉賬 項目經(jīng)理:楊帆(證書編號:皖234131560389) 質(zhì)量:合格 工期:45日歷天 第二中標(成交)候選人
投標報價:肆佰玖拾伍萬柒仟零柒拾伍元柒角陸分(¥4957075.76元) 保證金形式:銀行轉賬 項目經(jīng)理:楊興(證書編號:皖234201567863) 質(zhì)量:合格 工期:45日歷天 主要中標或者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 招標(采購)人
招標代理機構
公示期: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8日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提出異議,異議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 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廬江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提出投訴,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廬江中信會計師事務所 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