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郊野單元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期)設計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灣郊野單元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期)已由 河北雄安新區(qū)管理委員會改革發(fā)展局以《關于開展龍灣郊野單元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fā)(前期)[2021]62號)《關于開展龍灣連接線工程(一期)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fā)(前期)[2021]61號)《關于龍灣郊野單元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雄安改發(fā)投資 [2021]26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 ,建設資金來自新區(qū)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_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新建道路5條,路線總長約4.3公里。其中N1路為雙向6車道,設計速度60km/h,北起保靜公路(G336),南止于E1路,路線長約1.72公里。E1路(南北向)為雙向6車道,設計速度60km/h,北起保靜公路(G336),南止于N4路,路線長約1.19公里。E1連接道為雙向4車道,設計速度40km/h,西起E1路,東止于公益性公墓,路線長約0.16公里。N4路規(guī)劃為單向2車道,近期考慮雙向通行,東起于N6路,北止于E1路,路線長約0.65公里。N6路為雙向4車道,東起于殯儀館東南角出入口附近,西止于N4路,路線長約0.57公里。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橋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監(jiān)控工程、綠化工程及其他附屬配套等相關工程。
2.2項目投資
本工程總投資為 22224.00 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 11847.84 萬元。
2.3計劃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歷天內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完成初步勘察報告及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核通過之后1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本項目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10月8日;計劃交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4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所涉及的勘察、測繪、物探、設計(包括初步設計及初步設計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編制、施工階段技術交底、施工配合、竣(交)工驗收、設計階段BIM(含CIM)建設及應用)及工程施工、施工階段BIM(CIM)建設與應用、配套設備采購及安裝、缺陷修復等。具體詳見工作量清單。
2.5標段劃分
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①②③條件:
①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或 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yè)甲級和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yè)丙級及以上資質。
② 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或 工程設計公路行業(yè)甲級資質。
③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最低要求:
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①②③條件:
①近五年內(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獨立承擔過1項投資額1億元及以上的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勘察工作;
②近五年內(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獨立承擔過1個投資額1億元及以上的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的設計工作;
③近五年內(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獨立承擔過1個施工合同額1億元及以上的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的施工工作。
注:若所附業(yè)績合同為PPP合同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或EPC總承包合同或聯(lián)合體合同或多專業(yè)施工總承包合同,其中該合同中投標人獨立勘察、設計、施工范圍內對應的項目投資額、施工合同額、工作內容等滿足上述對應要求的,視為該項目業(yè)績?yōu)橥稑巳霜毩⒊袚臉I(yè)績。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證,且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施建設工程上擔任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可以相互兼任。
(4)設計負責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設計負責人不得與項目經理相互兼任,設計負責人不得與施工負責人相互兼任。
(5)施工負責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證;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可以相互兼任。
(6)財務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三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7)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qū)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yè)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監(jiān)理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區(qū)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方案設計或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咨詢服務(前期咨詢資料成果對潛在投標人全部公開的除外);
t.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u. ①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最終法律文書為準,行政處罰決定或最終法律文書中需明確定性為“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否則不視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8)L項修改為本條);②在雄安新區(qū)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調查結束的(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7)⑤項修改為本條);③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按照《中國雄安集團建設項目施工企業(yè)安全質量履約信用評價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版)》(雄安集辦發(fā)〔2021〕1號)的有關要求被拒絕參與雄安集團建設項目投標且在處罰期內的)(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7)②項修改為本條)。
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若發(fā)現(xiàn)存在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臺”在“投訴與答復”菜單中采用數字CA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據電文形式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9)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組成聯(lián)合體的成員總數(含牽頭人)不超過2家,聯(lián)合體須按照其中一家單位進行全部勘察設計工作,另一家單位進行全部施工工作的形式進行分工;②聯(lián)合體成員承擔不同專業(yè)工作的,資質及業(yè)績認定按照聯(lián)合體協(xié)議分工各自承擔工作對應專業(yè)的資質及業(yè)績認定;③聯(lián)合體牽頭人應為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擔任;④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施工負責人須由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委派,設計負責人須由承擔本項目勘察設計任務的成員委派;⑤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⑥聯(lián)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招標公告第3(7)、(8)項要求。
(10)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不補償(補償或不補償)
(11)其他要求:施工技術負責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5.1 9.
辦公環(huán)境的有線網絡。另外建議投標人準備2臺電腦,一臺用于觀看開標現(xiàn)場直播(能播放視頻和聲音),另一臺用于插入CA鎖進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關問題可咨詢技術服務,技術 10.16本項目的工作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后續(xù)以補遺書的形式發(f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