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2×60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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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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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發(fā)電有限公司2021年液氨采購(第一標段) |
液氨采購(1000噸) |
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貴港發(fā)電有限公司2021年液氨采購(第一標段)】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投標人應具有液氨或氨生產或經營資質。投標人是生產商的,應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是經銷商的,應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同時提供與液氨制造商或批發(fā)貿易商簽訂的買賣合同或意向協(xié)議。投標人提供的證書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
7.投標人自行運輸液氨的,則應具有相應運輸資質,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投標人委托運輸?shù)模瑒t應提供與承運單位的委托運輸合同或意向協(xié)議(如投標人與承運單位存在控股、管理、從屬關系需提供相關關系說明并加蓋雙方印章),同時提供承運單位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
8.投標人能提供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商品,應提供制造商或批發(fā)貿易商2020年10月1日到本項目投標截止日前所產液氨的化驗報告,報告中液氨的技術指標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若達不到要求,即為廢標。
9.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應具有從事液氨生產或銷售業(yè)績數(shù)量不少于3個(每個業(yè)績的標的數(shù)量不低于500噸),須提供清晰的合同掃描件,每個業(yè)績均應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標的、數(shù)量、蓋章簽字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8-17 16:28到2021-08-25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8-17 16:28到2021-08-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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