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云南省
本項目瀾滄江TB水電站庫區(qū)建設用地報批技術服務招標【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TB水電站庫區(qū)建設用地報批技術服務招標【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2.2 工期:合同簽訂后至建設用地獲得批復,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3 招標規(guī)模:云南瀾滄江TB水電站庫區(qū)建設用地涉及迪慶藏族自治州維西傈僳族自治縣,電站于2017年通過國家發(fā)改委核準,已獲得電站地災備案、礦壓批復、使用林地批復及社保意見,耕地占補已委托維西縣人民政府落實。 電站庫區(qū)建設用地涉及維西傈僳族自治縣白濟汛鄉(xiāng)、康普鄉(xiāng)、攀田閣鄉(xiāng)、葉枝鎮(zhèn)和中路鄉(xiāng),擬征收土地2725.9187公頃,其中農用地1628.0253公頃(耕地562.7969公頃、園地28.0442公頃;林地852.2162公頃;其它農用地184.968公頃),建設用地123.3534公頃,未利用地974.54公頃。
2.4 招標范圍:按照國家、云南省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最新的建設用地報批政策和程序,完成電站庫區(qū)征地涉及迪慶州、維西縣人民政府及相應自然資源局開展用地報批所需材料的組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土地征收啟動公告、擬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組織召開聽證會、辦理補償?shù)怯浺约昂炗喲a償安置協(xié)議等前期工作;根據(jù)政策要求,開展庫區(qū)占用耕地現(xiàn)場實地踏勘論證;完成報件材料在省、州、縣三級政府及自然資源部門的報審工作,直到審查通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電站庫區(qū)建設用地報件材料報送至國家自然資源部,跟蹤、協(xié)調審查進度,完成相關補正工作,于2021年12月前完成電站庫區(qū)建設用地批復工作。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華能瀾滄江TB水電站庫區(qū)建設用地報批技術服務招標標段包1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應具備的其他要求:(1)投標人按照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建設項目申請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資審批〔2020〕203號)要求,已完成或正在開展3項項目建設用地報批工作,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項目經理應具備高級職稱且完成過5項及以上報自然資源部項目的建設用地報批工作,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