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錫林郭勒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硝系統(tǒng)加藥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招標人為錫林郭勒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因上一次招標通過初步審查的投標人不足三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
2.2 服務內(nèi)容:錫林郭勒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660MW機組正常運行脫硝系統(tǒng)、化學系統(tǒng)、脫硫廢水系統(tǒng)、含煤廢水系統(tǒng)加尿素和化學藥品,月加藥量合計約為722噸/月,由于機組運行方式不確定等因素,全年預計加藥量暫估8664噸。本次擬對全廠加藥服務工作進行外委。
2.3服務期:本項目服務期為從合同簽訂后至完成暫定加藥量止。
2.4招標范圍及內(nèi)容:投標方組建一支不少于6人的加藥隊伍、配置0.5立方裝載機一臺、載重量5噸及以下拉運車輛一臺,完成每天日常藥劑倒運、裝卸車、加藥,清理加藥現(xiàn)場衛(wèi)生等工作,整個加藥工作按照招標方要求進行,不得影響機組正常運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nèi)。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方需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且在有效期內(nèi)。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無。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在2021年7月17日 9:00 時起至 2021年7月22日 17:00 時止,登陸電子商務平臺進行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4.2出售招標文件方式
4.7招標文件費:500/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