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為滿足《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及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要求,上海瑞寧航運有限公司、瑞通(香港)航運有限公司11艘船舶需要在2022年IOPP證書到期日前加裝壓載水處理裝置。
招標范圍:除提供壓載水處理裝置外,包括但不限于完成3D測繪、方案設計、施工設計、圖紙退審、D-2壓載水管理計劃編制和退審,設備包裝運輸、到貨安裝指導、調試試驗和使用培訓以及船級社相關檢驗等。
船舶基本信息:
船名 |
船舶隸屬 |
船旗國 |
船級社 |
IOPP證書到期日 |
塢修窗口期 |
工銀1 |
上海瑞寧 |
中國 |
CCS |
2022/8/21 |
2021/10/8-2023/1/17 |
瑞寧2 |
上海瑞寧 |
中國 |
CCS |
2022/8/23 |
2021/12/9-2023/3/23 |
瑞寧3 |
上海瑞寧 |
香港 |
CCS |
2022/8/14 |
2022/1/11-2023/4/13 |
瑞寧5 |
上海瑞寧 |
香港 |
CCS |
2022/7/28 |
2021/12/24-2023/5/1 |
瑞寧6 |
上海瑞寧 |
香港 |
CCS |
2022/8/26 |
2022/4/13-2023/7/9 |
瑞寧7 |
上海瑞寧 |
香港 |
CCS |
2022/7/28 |
2022/5/16-2023/8/4 |
瑞寧8 |
上海瑞寧 |
香港 |
CCS |
2022/8/2 |
2022/7/28-2023/11/6 |
瑞寧9 |
上海瑞寧 |
香港 |
CCS |
2022/8/16 |
2022/8/17-2024/2/4 |
OCEAN ENERGY |
瑞通公司 |
香港 |
LR |
2022/8/3 |
2022/6/30-2023/9/21 |
CHINA ENERGY |
瑞通公司 |
香港 |
LR |
2022/8/3 |
2022/9/21-2023/9/14 |
EASTERN BUND |
瑞通公司 |
香港 |
LR |
2022/8/27 |
2022/12/11-2024/1/30 |
標包劃分: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3個標包,具體如下:
標包 |
船名 |
船級社 |
單臺壓載泵額定排量 |
備注 |
標包1,編號HNZB2021-07-1-014-01 |
工銀1輪 瑞寧2輪 瑞寧3輪 瑞寧5輪 瑞寧6輪 瑞寧7輪 瑞寧8輪 瑞寧9輪 |
CCS |
1000 m³/h |
船舶航線主要以國內沿海及東南亞航線為主。該標包內船舶均為同型船。 |
標包2,編號HNZB2021-07-1-014-02 |
OCEAN ENERGY CHINA ENERGY |
LR |
2000 m³/h |
船舶航線為除美國外的全球航線。該標包內船舶均為同型船。 |
標包3,編號HNZB2021-07-1-014-03 |
EASTERN BUND |
LR |
2000 m³/h |
船舶航線為全球航線(包含美國)。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營業(yè)范圍涵蓋本項目招標內容;
3.1.3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生產(chǎn)經(jīng)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chǎn)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從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具有不少于10個,已完成安裝交付,且處理能力不低于標的船舶單臺壓載泵額定排量的壓載水處理裝置營運船安裝業(yè)績。
3.2.2 投標人實繳資本不低于3000萬人民幣。
3.2.3 投標人須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
3.2.4 參與投標的設備,須持有標的船舶船旗國政府和船級社的滿足IMO新G8導則要求的型式認可證書,并經(jīng)船旗國政府允許,可以安裝在標的船舶上。除此之外,標包3投標的設備,須持有USCG證書。
3.2.5 參與投標的設備,須采用過濾+紫外線或過濾+電解(含電催化)技術原理,不接受采用其他技術原理的設備投標,也不接受在過濾+紫外線或過濾+電解(含電催化)技術原理上,額外增加其他技術原理的設備投標。處理能力須和標的船舶單臺壓載泵額定排量匹配,并滿足船級社檢驗規(guī)范要求。電制須和標的船舶匹配。須能適用于海水和淡水環(huán)境,且海水進口裝有自動清洗過濾器。須是未經(jīng)使用的新設備,投標人須提供無石棉證明。
3.2.6本項目接受國內外壓載水處理裝置制造商參與投標(國外壓載水處理裝置制造商可由其國內的銷售公司或代理商投標)。國外壓載水處理裝置制造商的銷售公司或代理商參與投標的,須由制造商出具證明,證明投標人為其銷售公司或代理商,并出具制造商的允許參加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7月6日9:00起至2021年7月1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