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電力大壩四期2021年下半年液氨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大壩四期2021年下半年液氨采購公開招標,招標人為寧夏大壩四期發(fā)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寧夏大壩四期發(fā)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寧夏大壩四期發(fā)電有限公司兩臺2×660MW高效超超臨界燃煤空冷機組,煙氣脫硝系統(tǒng),采用液氨脫硝裝置。
2.1.2招標范圍:2021年下半年液氨預估數(shù)量800噸,以實際到貨數(shù)量結算;本次液氨采購實施公開招標,期限153天。
2.1.3交貨期:153日歷天,計劃開始日期:2021年08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
2.1.4交貨地點:寧夏吳忠市青銅峽市國能寧夏大壩四期發(fā)電有限公司氨站。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須持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帶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在其合法的營業(yè)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
(2)投標人若為生產廠家,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若為經銷商,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許可證經營范圍須包含危險貨物運輸2類3項和8類;如投標人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則需有相應與之配送合作的單位,并提供投標人與合作單位的合同或協(xié)議、合作單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液氨供貨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文件內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期、物資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shù)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7-02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7-0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