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186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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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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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藏水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項目 |
新藏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主要包括工程措施(渣場防護、截水溝等)及植物措施(覆土、植樹種草等),土地復墾及驗收。 |
10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新藏水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具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8.擬投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二級建造師資質證書,并具有3年及以上土地整治、河道治理或者跡地類似工程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應有2年及以上類似工程的施工經歷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安全工程師應具備省級以上安全部門頒發(fā)的資質證書并擔任過2年及以上的類似項目安全工程師,投標文件中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須提供一年社保繳納證明。
9.自2016年以來,獨立承建過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的施工經歷,提供其合同復印件或工程驗收證明。
10.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經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查過的有關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審計報告。
11.已取得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政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2.本項目(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4-28 16:33到2021-05-08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4-28 16:33到2021-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