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燃料廠內管理外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服務地點:濟寧市任城區(qū)長溝鎮(zhèn) 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
服務期: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規(guī)模:4*145MW+2*330MW機組。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 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燃料廠內管理外包。主要為:燃煤整形;煤場噴淋;廠內搬運;衛(wèi)生清理;雜物清理:煤場、地煤溝雜物、大塊等的清理工作;接卸管理;煤場區(qū)域篷布覆蓋;煤場管理相關其他輔助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提供1項已完成服務期不小于一年的企業(yè)煤場管理或裝卸搬運或裝卸服務業(yè)績,并提供業(yè)績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頁、能反映服務內容或范圍、簽字蓋章頁);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3月10日9:00起至2021年03月15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為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