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項目的建設地點:招標人所中標的各風電項目建設現場
1.2 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各項目規(guī)模
1.3 項目的建設工期:自確定入圍供應商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采購的項目,工期以相關各項目建設工期為準,招標人有權調整采購。
1.5 設備(標段)名稱:鋼板框架采購
1.6 設備(標段)數量:以實際訂單為準
1.7 采購規(guī)模:預計約 20 萬噸
1.8 設備交貨地點:根據具體項目實際要求為準設備交貨期:根據具體項目實際要求為準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合格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2.1.1 投標人應為國內大型(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15 億元)的鋼鐵生產制造企業(yè)或其授權的分子公司。
2.1.2 投標人須具備相應設備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以及產品、元器件、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檢測能力。除特別注明外, 這些資格、資質、業(yè)績均系投標人本企業(yè)所擁有的權利權益。
2.1.3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1.4 近三年內,在供貨合同履行、售后服務及產品運行過程中,未出現中標后不履約、履約過程中嚴重違反合同規(guī)定及供貨產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
2.1.5 限制條件:投標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內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
2.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3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4 注冊資本金: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15 億元,如鋼鐵生產企業(yè)授權其分子公司投標的,被授權人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 3000 萬元。
2.5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 3 年風電塔筒鋼板銷售業(yè)績清單,其中,2020 年風電鋼板銷售量不低于 10 萬噸。
2.6 資質認證:投標人應具有三標體系認證(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且資質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3. 評審方法
本次塔筒鋼板框架采購招標采取兩階段法進行,第一階段,通過有限數量制,確定符合要求的入圍供應商;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確定的入圍供應商對具體項目進行投標報價,通過價格機制優(yōu)選,確定中標候選人。
第一階段入圍的供應商將成為招標人 2021-2022 年度塔筒鋼板采購合格供應商,在有限期內可以參加第二階段塔筒鋼板框架招標采購。
第二階段確定的中標人為招標人塔筒鋼板框架采購供應商,中標結果有效期為遞交詢價報價之日起后 180 天。有效期結束后,買賣方雙方可協(xié)商是否延期。
招標人收到項目啟動通知后,進入招標第二階段,招標人在平臺發(fā)布項目招標公告,入圍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7 天)購買招標文件,并提交投標報價。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將根據各有效投標人的最終評標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排序高者優(yōu)先,確定中標候選人。
4.1 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名單初步確定后,如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將組織人員到入圍供應商工廠進行現場核實,如發(fā)現與投標文件不符并因此不能通過初步評審的情況,該投標人將被否決投標,并將根據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一階段入圍廠家若出現鋼材生產能力飽和或出現質量問題或出現到貨驗收不合格的情況,招標人有權取消其繼續(xù)參與第二階段其他項目的報價資格。
4.2 招標人將采用日常管理和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從以下幾方面對戰(zhàn)略采購供應商實施動態(tài)考核評價:
(1) 供應商信用情況;
(2) 供應商不良行為情況;
(3) 供應商中標/中選份額或金額;
(4) 供應商履約及服務情況;
(5) 供應商采購活動參與活躍度;
(6) 日常管理評價結果
綜合考評結果作為供應商績效,其結果可引入后續(xù)招標采購環(huán)節(jié)。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1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1 年01 月 26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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