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招標人為 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和 上海石洞口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維護管理區(qū)域內的值勤工作;負責管理區(qū)域的門口交通秩序與車輛、人員進出管理;負責管理區(qū)域內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人員包括主管、領班、監(jiān)控崗、接待崗、收發(fā)郵件崗、#1門車輛管理崗、#1門人員管理崗、#4門大門管理、#4門灰車管理、碼頭邊防協(xié)管員崗、巡邏崗、機動崗合計28個崗位。投標方應考慮日夜翻班等情況。
規(guī)模: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已落實。
范圍:本招標項目為一個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
標段一: 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2021-2023年度出入口保安服務項目HNZB2020-12-1054-01;
標段二: 上海石洞口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2023年度出入口保安服務項目HNZB2020-12-1055-02。
具體詳見技術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有保安服務許可證及壹級保安服務等級資質;
3.2.2投標人近三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備二個及以上保安服務業(yè)績,需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
3.2.3投標方須同時參與兩個標段的投標,若只參與標段一或標段二將視為無效投標;投標方在投標報價時,標段一和標段二須保持同一報價水平,否者將視為無效報價并視為無效投標。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9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