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機動式無線光通信外場試驗系統(tǒng)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機動式無線光通信外場試驗系統(tǒng)采購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ZKX20230421A005
2.2 招標項目名稱:機動式無線光通信外場試驗系統(tǒng)。
2.3 數量:1套。
2.4 主要功能要求:機動式無線光通信外場試驗系統(tǒng)可以為多平臺協(xié)同無線光通信提供靈活機動的通信載體保障,提供超長跨距的大容量無線光通信和無線激光中繼通信提供通信保障,為科研任務提供有力的外場試驗能力支撐和技術保障,并進行氣象參數、路譜參數、導航信息以及通信工況等各類測試數據和試驗數據的收集與分析。
2.5 交貨
2.6 交貨期: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到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它營業(yè)登記證書。
3.2其它要求:
1)本次招標接受集成商投標。若集成商投標,需提供所集成系統(tǒng)中主要單一設備(占投標總價50%以上的單一設備)廠商授權書。
2)投標人(車輛改裝方)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tǒng)”中本單位的備案截圖。
3.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應滿足本公告3.1規(guī)定的要求,且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的資格認定標準如下:聯合體雙方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義務,聯合體家數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人為提供系統(tǒng)制造或集成商,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報名及保證金繳納事宜。
3.4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