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擴容后前期相關專題
補充論證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7-2-402)
項目所在地區(qū):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擴容后前期相關專題補充論證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位于汕頭市東部、南澳縣南部海域的勒門列島附近,距離北側南澳島最近距離約 18.5 km,距離西側汕頭市陸地最近距離約 14 km。原已按裝機容量400MW,配套建設海上升壓站和陸上集控中心進行論證,未建設。現擬擴容至600MW,同時配套建設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1座陸上開關站及集電電纜、海底電纜等,并接入廣東電網220kV變電站。
2.2招標范圍: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擴容后前期開發(fā)過程中相關專題補充論證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海上風電場海洋環(huán)境影響評價專題報告;
海上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報告;
海上風電場海底電纜路由桌面報告;
海上風電場工程接入系統(tǒng)專題報告及電能質量專題報告;
海上風電場通航安全分析報告;
海上風電場工程用海預審專題報告及項目海域使用權證辦理所需的海域使用論證報告編制及評審、協(xié)助用海權證及用海變更手續(xù)辦理;
海上風電場項目安全預評價專題報告;
海上風電場及配套工程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空軍雷達影響評估報告;
海軍雷達影響評估報告;
超低空飛行影響;
戰(zhàn)略支援部隊影響;
岸導基地影響評估;
航道通航影響條件分析專題;
民航意見;
雷電災害評估專題報告;
氣候可行性論證專題報告;
過電壓保護專題報告。
備注:以上內容包含報告評審、會務工作、評審意見或批復文件獲取工作。
2.3本項目服務期限: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10月15日,總日歷天數62天。
2.4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擴容后前期相關專題補充論證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及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3.2.2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個及以上獨立承擔的國內300MW級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投運業(yè)績。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職稱,具有至少一個國內海上風電前期技術服務業(yè)務主要負責人或勘察設計工程設計總工程師或EPC總承包工程項目經理的業(yè)績。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