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脫硝系統(tǒng)EP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浙江舟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 浙江舟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為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脫硝系統(tǒng)EP項目,包括脫硝系統(tǒng)(SCR區(qū)、尿素區(qū)及其附屬設備)的相關設計、設備制造(含現(xiàn)場制作設備)、設備及材料供貨、保溫及附屬材料供貨、運輸、安裝指導及主要工序驗收、完成單體調試、系統(tǒng)調試和整體調試配合、技術服務、人員培訓、性能考核、環(huán)保驗收、試驗、檢驗、售后服務等所有工作,也包括“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中的運行及維護的培訓,具體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2其他:2.2.1工期:暫定2022年12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體按招標人實際通知日期)
2.2.2項目地點: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脫硝系統(tǒng)EP項目現(xiàn)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行業(yè)(火電專業(yè))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證書,或環(huán)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證書(環(huán)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類)。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4年0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6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脫硝新建或者脫硝超低排放改造供貨合同業(yè)績2份(若同時提供1份脫硝新建和1份脫硝超低排放改造供貨合同業(yè)績,視為符合業(yè)績要求),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jīng)理的資格要求:/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7-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7-08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