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辛店發(fā)電 粉煤灰銷售項目(重新招標)
招標
招標編號:HNZB2020-10-2155
項目所在地區(qū):山東省淄博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辛店發(fā)電 粉煤灰銷售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華能辛店發(fā)電 粉煤灰銷售項目(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地點:華能辛店發(fā)電
2.2 標段劃分:
標段一:4個月。本標段負責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31日粉煤灰處置。
標段二:9個月。本標段負責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粉煤灰處置。
投標人可以同時參與全部標段的投標,也可以就任一標段進行投標,每個標段由標段最高價格的一家單位中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 /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有燃煤電廠銷售(處置)粉煤灰項目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投標人須具有一定的運輸能力(需提供行駛證等證明材料,或租用車輛的租賃合同或協(xié)議或車輛代運協(xié)議);投標人須具有3萬噸及以上的儲存能力(需提供儲存設備或場地的合法證明材料)。
3.2.3其他條件: 無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中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0年11月2日 9時起至2020年 11月7日17時止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qū)根據招標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lián)系如下人員:
聯(lián)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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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