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本工程包括本項目初步設計范圍內全部內容,項目工程量清單僅供參考(工程量清單如有缺漏項由投標人在投標澄清截止日5日前提出,否則視為已包含在投標綜合單價中)。
包括但不限于:北部35KV變電站新建,含場地“五通一平”,新建35KV主變壓器、35kV保護裝置、10KV線路及10kV配電裝置及相應的電氣控制、測量、信號、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站用交直流電源、電纜敷設;全站防雷、接地、照明;視頻及調度通信。與上述內容對應的土建部分:配電裝置樓、配電裝置基礎支架;站區(qū)上下水系統(tǒng)站區(qū)內管線遷移,采暖、通風、消防、火災報警等包含工程勘察、施工圖設計(含竣工圖)、施工圖預算書、工程竣工結算書、設備材料采購及監(jiān)造、施工、調試、業(yè)主操作及運維人員培訓、驗收全過程。同時EPC總承包方配合業(yè)主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專項驗收,完成消防設計、施工、配合運行、調試等相關驗收,以及項目驗收范圍內的其它專項驗收。項目建設技術服務指導、整套啟動試運行、人員培訓以及要求本次招標范圍內所有系統(tǒng)的各類數據接口等。項目建設技術服務指導、整套啟動試運行、人員培訓以及要求本次招標范圍內所有系統(tǒng)的各類數據接口等。對自供區(qū)內東部站、南部站2個6kV變電站進行改造,其中東部站內6kV開關柜更換為10kV 開關柜,全站二次系統(tǒng)、無功補償進行同步改造、中五、中七線架空線路改為10kV電纜線路并優(yōu)化中五線路改造方案;南部站進行全站二次系統(tǒng)改造、南一、南二線更換外10kV電纜線路并將 6kV大樓配電站、五湖配電站、中二配電站升級為10kV配電站、鐵十五線路切轉、北部站線路開關升級改造,從而提高供電能力及可靠性。 主要單位工程:南部變電站、東部變電站設備改造、6KV線路升級10KV線路、北部35kV變電站新建、設備安裝、線路架設、對側拆除及改造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勘測、設計;設備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設備安裝與調試;所有驗收工作;工程實現全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wěn)定72小時試運行;完成竣工驗收。施工過程中導線架設、跨越架、臨時通道等占地補償,對青苗、樹木、道路、建筑物等財物的損毀補償以及相關工作等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拆除(移建)部分為投標人資產回收。非投標人資產部分,由投標人與業(yè)主協商。投標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費用。執(zhí)行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及質量評定標準:滿足國家和行業(yè)要求的標準及招標文件的要求。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計劃工期:工期計劃9個月(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4 建設地點:江蘇省徐州市沛縣地區(qū)。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事業(yè)單位(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3.2資格要求2: 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叁級資質、住建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均需提供以上相關證書原件掃描件);
3.3資格要求3:投標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來,具有1份35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EPC或施工總承包業(yè)績,業(yè)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并提供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名稱、工程規(guī)模、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4資格要求4:項目經理須提供機電專業(yè)國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提供本企業(yè)執(zhí)證人近期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關系證明),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掃描件),并承諾未在其它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須提供自2020年以來不少于1個35KV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業(yè)績。業(yè)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并提供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工程規(guī)模、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其他材料不予認可。
3.5資格要求5:設計負責人須提供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證書(提供本企業(yè)近期連續(xù)3個月社保等關系證明),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提供2020年以來擔任過不少于1個35KV 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負責人業(yè)績證明。業(yè)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設計負責人名稱、工程規(guī)模、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其他材料不予認可。
3.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是,聯合體牽頭人為設計單位。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12月24日18:00到2025年01月07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