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非標件零小加工制作及維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招標人需要委托專業(yè)單位加工制作鉆頭墊片等非標件,同時對有修復價值的爬犁車、設備上滅火器支架等非標件進行維修。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包。包括:加工制作及維修,擬加工制作鉆頭墊片等非標件,鉆頭墊片200個,鉆頭扳手30個,護孔耙子30個,鉆機間隔器釧子50個,扁鏟50個,短扁鏟450個,長扁鏟330個,接地極加工20組,負荷牌300個等。
2.1.3服務期:150 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年內完成,實際執(zhí)行時間從招標人通知投標人開工之日算起,按照招標人的計劃修理日期安排。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電纜爬犁車維修和接地極制作的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每份合同對應至少一張清晰發(fā)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fā)票要求:1)開票日期須早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2)清晰發(fā)票掃描件(須體現發(fā)票代碼、發(fā)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或校驗碼)。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稅發(fā)票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驗結果不符,或提供的發(fā)票開票日期距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不足60日,該業(yè)績不予認可。
備注:電纜爬犁車維修和接地極制作可在一份合同體現或多份合同疊加。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19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2-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