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瑞安華甌海上風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浙江分公司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海纜及附屬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南麂列島與北麂列島之間的海域。
2.2 規(guī)模:300MW。
2.3 工程概況: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規(guī)劃裝機容量為300MW。本項目場址位于溫州瑞安市南麂列島與北麂列島之間的海域,工程場區(qū)呈不規(guī)則多邊形,場區(qū)中心離岸距離約為42km,平均水深17m~22m,東西向最長約12.0km,南北向最寬約4.0km,涉海面積26.3km2。
本工程配套設置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1座陸上計量站,均按最終規(guī)模進行電氣和土建設計。風電機組所發(fā)電能經220kV海上升壓站升壓后以1回220kV海纜登陸并至陸上計量站,通過1回220kV線路送出至電網。
2.4 標段劃分:2個標段。投標人可同時投報,如投報不同標段時,應按標段分別制作投標文件。遞交上傳投標文件時注意按標段上傳,不要混淆。
標段一: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66千伏海纜及附屬設備
標段二: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220千伏海纜及附屬設備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 所有風電機組之間,以及風電機組與海上升壓站之間的66kV及220kV海底光電復合纜及其附屬設備。
2.6 交貨地點: 海纜交貨地點為本標段中標單位工廠碼頭。本標段投標人提供滿足出運條件的靠船碼頭與各類裝船、起重機械供海纜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纜裝船工藝過程中碼頭工作面上的操作內容。本標段投標人負責過纜至海纜施工方運輸船只,并進行船上交接試驗,試驗通過后方可移交給海纜施工單位。海纜及附屬設備的海上運輸、海纜的安裝敷設以及海纜竣工交接試驗由海纜施工單位完成,投標人須無條件配合及指導。
2.7交貨期: 計劃第一批交貨日期2024年4月30日,計劃第二批交貨日期2024年5月30日,以滿足工程進度為要求。具體生產批次及交貨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申請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標段一:
3.2.1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
3.2.2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海上風電項目66kV三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交流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合同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含能反映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標段二:
3.2.1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
3.2.2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備至少1項海上風電項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交流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合同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含能反映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1月12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1月19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南麂列島與北麂列島之間的海域。
2.2 規(guī)模:300MW。
2.3 工程概況: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規(guī)劃裝機容量為300MW。本項目場址位于溫州瑞安市南麂列島與北麂列島之間的海域,工程場區(qū)呈不規(guī)則多邊形,場區(qū)中心離岸距離約為42km,平均水深17m~22m,東西向最長約12.0km,南北向最寬約4.0km,涉海面積26.3km2。
本工程配套設置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1座陸上計量站,均按最終規(guī)模進行電氣和土建設計。風電機組所發(fā)電能經220kV海上升壓站升壓后以1回220kV海纜登陸并至陸上計量站,通過1回220kV線路送出至電網。
2.4 標段劃分:2個標段。投標人可同時投報,如投報不同標段時,應按標段分別制作投標文件。遞交上傳投標文件時注意按標段上傳,不要混淆。
標段一: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66千伏海纜及附屬設備
標段二:瑞安1號海上風電項目220千伏海纜及附屬設備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 所有風電機組之間,以及風電機組與海上升壓站之間的66kV及220kV海底光電復合纜及其附屬設備。
2.6 交貨地點: 海纜交貨地點為本標段中標單位工廠碼頭。本標段投標人提供滿足出運條件的靠船碼頭與各類裝船、起重機械供海纜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纜裝船工藝過程中碼頭工作面上的操作內容。本標段投標人負責過纜至海纜施工方運輸船只,并進行船上交接試驗,試驗通過后方可移交給海纜施工單位。海纜及附屬設備的海上運輸、海纜的安裝敷設以及海纜竣工交接試驗由海纜施工單位完成,投標人須無條件配合及指導。
2.7交貨期: 計劃第一批交貨日期2024年4月30日,計劃第二批交貨日期2024年5月30日,以滿足工程進度為要求。具體生產批次及交貨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申請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標段一:
3.2.1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
3.2.2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海上風電項目66kV三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交流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合同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含能反映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標段二:
3.2.1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
3.2.2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備至少1項海上風電項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交流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合同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含能反映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1月12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1月19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lián)系人:馬友
手 機:18701298819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