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POWERCHINA-0108-240010
一、招標條件
受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 (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 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機構”)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 水電八局長江中下游影響處理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體一批,采購材料計劃使用項目工程款資金及銀行貸款用于本次招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三峽后續(xù)工作長江中下游影響處理湖南三期工程位于長江五馬口至鐵山咀,荊江河段和岳陽河段均在岳陽境內。本工程河段建有岳陽長江干堤,全長142.055km,保護面積2096km2,保護耕地面積約135萬畝,人口約160萬人。區(qū)內有長嶺煉油廠、岳化總廠、107國道、京珠高速、杭瑞高速等大型企業(yè)及重要基礎設施。針對重點河段崩岸險情及原有護岸工程水損情況,采取新固與加固措施,維護天字一號、洪水港、張家墩、擂鼓臺、邊洲、新洲腦、孫家門至大清江等河段河勢穩(wěn)定。護岸工程以枯水位為界,枯水位以上為水上護坡工程,枯水位以下為水下護腳工程。水下護腳分為新護和加固,水上護坡分為新建和維護(整修)。本單位承擔天字一號段、洪水港段、張家墩1段、張家墩2段施工。
本標段護岸長度為3460m,具體分為4個護岸段:天字一號段(對應樁號31+150~32+200),護岸全長680m;洪水港段(對應樁號12+300~13+300),護岸全長1000m;張家墩1段(對應樁號0+900~2+400),護岸全長1500m;張家墩2段(對應樁號3+200~3+480),護岸全長280m。
天字一號、洪水港等2處護岸工程段水上護坡采用混凝土預制塊+植生塊結構型式,張家墩護岸工程段水上護坡采用混凝土預制塊+鋼絲網石墊結構型式。天字一號、洪水港、張家墩等3處護岸工程段水下護腳采用拋石壓載軟體排+拋石防崩區(qū)結構型式計。
對外交通條件:
(1)外部交通
本工程對外交通條件便利,外來物資采用水路和公路相結合的運輸方式,可利用現有的陸運和水運條件。
(2)場內交通
根據工程現狀及場地布置情況,場內交通采用公路運輸,可充分利用現有堤頂公路和村級公路。另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各護岸段施工場地道路、上堤道路及進出渣場臨時道路。
2、招標范圍: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體供應及相關服務。
3、采購數量: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技術質量要求 | 備注 |
1 | 混凝土預制塊 | c20,邊長300mm正六方體,H=120mm | 塊 | 200868 | 詳見附件一(施工技術要求:3.10)、附件二(圖號:36(8)-15E(1)-35-08-15-03) | |
2 | 混凝土植生塊 | c20,370mm×470mm×145mm | 塊 | 199466 | 詳見附件一(施工技術要求:3.9)、附件二(圖號:36(8)-15E(1)-35-08-15-03) | |
3 | 排布壓載體 | c20,400mm×300mm×100mm | 塊 | 541380 | 單塊重約25.70kg,詳見附件一(施工技術要求:3.14)、附件二(圖號:36(8)-15E(1)-35-08-15-02) |
說明:本表計劃數量僅供作投標參考,具體供應數量根據項目施工實際需求確定。招標材料實際供貨數量與招標數量發(fā)生偏差時,投標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4、交貨時間: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實際供貨時間可能與交貨時間存在差異,并且法定節(jié)假日及“創(chuàng)衛(wèi)”期間需正常供貨,入圍人不得因此向招標人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5、交貨
7、質量要求:
7.1、符合附件一:《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圖設計技術說明》(編號:S36(8)-15E-002)設計文件及附件二:《天字一號+洪水港+張家墩A+張家墩B上段》圖紙中對該材料的質量要求以及該產品的行業(yè)要求。如供貨期間,國家相關部門或行業(yè)發(fā)布新的質量要求標準,則按照最新標準執(zhí)行。
7.2、每批次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體進場應提供該批次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的出廠合格證以及質量檢測報告。
7.3、每批次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體進場時,買賣雙方共同見證取樣,標注時間、地點、數量、經手人等信息。賣方所供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體應無條件服從買方的抽檢。
8、賣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工具承擔買方的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體運輸,運輸工具相關資料需報買方備案。賣方在混凝土預制塊及排布壓載體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水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運輸相關人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部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賣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賣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責任,與買方無涉。
9、買方項目施工現場有水上作業(yè),且項目為線性工程,施工現場不設置堆料區(qū),故賣方供貨需根據買方提供的材料需求計劃,分期分批、按時按量進行供貨。賣方需根據買方需求計劃自行解決材料供應問題,確保正常供給買方施工高峰期材料用量。
10、計量方式:賣方自行提供符合規(guī)定的裝載和運輸工具。每批材料交接前,雙方應按賣方《發(fā)貨清單》進行驗收:
(1)每批貨物運抵賣方指定地點后,對貨物進行數量清點,貨物外觀尺寸利用檢尺進行長度檢量;
(2)賣方需配合買方進行取樣檢測,其檢測的技術質量參數需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若貨物尺寸、規(guī)格型號或技術參數不滿足圖紙要求,買方有權進行退貨處理,賣方需在限定的時間內重新發(fā)運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所有費用。若再次不合格,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其造成費用和買方的損失均由賣方承擔。若該批貨物滿足驗收要求,以業(yè)主方現場簽證計量單據為結算依據。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履行本項目的能力。
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具有生產廠家的授權代理書,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
3、投標人或其代理的廠家應具有類似工程的供貨業(yè)績,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單項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供貨合同不少于3個(附載明總金額的合同掃描件)。
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生產廠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獲得生產廠家授權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時參加。
7、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8、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的方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