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分析器設備接口模型開發(fā)及調試采購。
二、 招標內容
1、招標范圍:供方按照《核電分析器設備接口模型開發(fā)及調試采購技術規(guī)格書》(23YW4041-TSW-002-BG Rev.0)的要求,根據(jù)參考機組的設計數(shù)據(jù),提供核電分析器設備接口模型開發(fā)及調試服務。
2、進度要求: T0+24 個月內完成項目驗收相關工作內容(T0 為合同生效時間),具體以甲方通知為準。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chǎn)品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 投標人必須具備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財務、技術和生產(chǎn)能力, 并能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完成交付物,可承諾和履行招標文件的各項規(guī)定;
(3)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4)近 3 年(2020---2022 年) 內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chǎn)品質 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 在招投標活動期間應無違反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紀律、騙取中標行為;
(5)近 5 年(2018---2022 年) 內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利權,遭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6)近 5 年(2018---2022 年) 內投標人應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以國務院令第493 號規(guī)定事故劃分標準為準)記錄。
(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母公司、全資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 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主體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同一標段同時投標。違反此款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9) 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與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 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 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