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九江 150萬/年芳烴及煉油配套項目圓筒加熱爐(招標編號:NWZ250408-2101-069702)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圓筒加熱爐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1 | 九江 150萬/年芳烴及煉油配套項目 | / |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1 | 圓筒加熱爐 | 1.000 | 套 |
2 | 圓筒加熱爐 | 1.000 | 套 |
3 | 圓筒加熱爐 | 1.000 | 套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2)接受生產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具有A級鍋爐設計和制造資質,A2壓力容器設計和制造資質及壓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管件或元件組合裝置)。具備測試和檢驗設施,加熱爐的制造、售后服務能力。(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yè)績要求。
(1)提供近十年(2015年1月-2024年12月)有至少2套重整-預加氫部分(裝置規(guī)模150萬噸/年及以上)加熱爐模塊化制造業(yè)績,且至少有1套穩(wěn)定運行一年以上的業(yè)績,并需提供證明(證明材料包含合同、技術協議、投用時間、用戶證明文件、發(fā)票掃描件等),發(fā)票掃描件僅接受通過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供應商發(fā)票”模塊通過的發(fā)票信息。投標人對投標技術文件的所有內容負完全責任,業(yè)績證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復印件均視為無效業(yè)績。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5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書面承諾滿足招標方《中國石化九江 供應商數字化交付管理規(guī)定(供應商版)》(見附件2)要求,提供數字化交付文件資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