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 獻縣2024年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農業(yè)灌溉水源置換項目 已由 滄州市水務局 以 水利工程招標核準書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獻縣水務局,建設資金為 中央投資及地方配套解決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
建設內容:渠道清淤疏浚,閘涵,橋梁,揚水點等。
招標范圍:獻縣2024年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農業(yè)灌溉水源置換項目,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質量標準:優(yōu)良。
3、投標人資格及報名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2)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投標人應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1.4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專業(yè):水利水電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水安B本),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項目并能在水利建設市場監(jiān)管平臺( )“個人參與項目”中查詢,且應是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
3.1.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分別取得水利部頒發(fā)的A類和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且均應是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
3.1.6其他要求:(1)本項目為預留份額的政府采購項目。要求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中小企業(yè)承擔的部分達到合同總額的4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業(yè)預留比例不低于60%);(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3)本項目采用“雙盲”評審、分散評標。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即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時屏蔽投標人名稱等信息,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對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4)本項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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