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縣災后城市管理服務平臺及城市內澇應急服務站恢復升級項目三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易縣災后城市管理服務平臺及城市內澇應急服務站恢復升級項目已由易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易發(fā)改(2024)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易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及縣財政配套,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易縣災后城市管理服務平臺及城市內澇應急服務站恢復升級項目三標段
2.2 建設地
2.3 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為易縣災后城市管理服務平臺及城市內澇應急服務站恢復升級項目建筑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4 計劃工期:5個月。
2.5 質量標準:合格
2.6 標段劃分:1個
2.7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2項目經(jīng)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 類)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并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3.3財務要求:提供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提供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賬戶銀行資信證明)。
3.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開標現(xiàn)場查詢?yōu)闇剩?/p>
3.5 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本款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說明:①投標人應對其電子投標文件中所附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②本項目實行“雙盲”評審,投標文件應分開編制商務標(明標)與技術標(暗標),評標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進行明標評審,對技術標進行“盲評”。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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