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 臺山電廠2024~2026年度煤港航標技術維護項目公開招標全部工作內(nèi)容,包括提供所有與本標有關的所有設備、材料。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招標范圍:包括對國能臺山電廠煤港內(nèi)16座燈浮標(包括安裝于浮標上的遙測系統(tǒng))以及東、西防波堤、煤碼頭端部的5座燈樁、2對導標及1號前導標上的防撞警示燈和雷達應答器開展以下工作:(1)浮標巡檢補給、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2)燈樁巡檢補給、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3)導標巡檢補給、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4)防撞警示燈和雷達應答器巡檢補給、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
2.1.3服務期限:2024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總工期為36個月)。
2.1.4服務地點:廣東省臺山市銅鼓灣。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海上作業(yè)的航標(或浮標)設置(或維護)工作的合同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且為航標管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投標人須至少擁有一艘500總噸以上的自有航標船,須提供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