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第二工程公司
連云港石化綠色化學新材料一期二階段乙醇胺裝置2#安裝工程項目
十四化建二公司-連云港石化綠色化學新材料一期二階段乙醇胺裝置2#安裝工程項目-電儀工程標段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第二工程公司 連云港石化綠色化學新材料一期二階段乙醇胺裝置2#安裝工程項目,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十四化建二公司-連云港石化綠色化學新材料一期二階段乙醇胺裝置2#安裝工程項目-電儀工程標段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A3GXCGFA231220002)。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A3GXCGFA231220002/01
標段(包)名稱:十四化建二公司-連云港石化綠色化學新材料一期二階段乙醇胺裝置2#安裝工程項目-電儀工程標段
招標內容及范圍:電儀工程標段主要包含:乙醇胺裝置2#電氣儀表安裝。
2.2 計劃工期: 120天
2.3 建設 工程物資采購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xiàn)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承包人有關安全生產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并按安全標準及規(guī)定進行施工。隨時接受承包人、業(yè)主及監(jiān)理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無條件的服從承包人安全施工管理。
2.5 其他:
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必須是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合格分包商。 (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持有合法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勞務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jù)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3.3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lián)合體: 接受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xié)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lián)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guī)定的情形;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