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江蘇公司 常州2×100萬千瓦機組擴建項目,本期建設兩臺1000MW等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fā)電機組,同步建設高效除塵、煙氣脫硫、脫硝設施。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投標人應提供包括發(fā)電機變壓器組保護、啟備變保護、保護管理機、同期并網(wǎng)裝置、廠用電快切裝置相關附屬設備,包括設計,制造、檢驗、包裝、運輸?shù)?。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1.3交貨期(貨物):
啟備變保護及附屬設備于2024年6月30日前交貨,發(fā)變組保護及附屬設備于2024年8月31日前交貨交貨地點為國能常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擴建工程現(xiàn)場。具體交貨批次與時間以技術協(xié)議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1000MW及以上等級機組發(fā)變組保護設備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11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