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競標公告
項目編號:POWERCHINA-0104-231140
一、競標條件
受中國水電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中國水電四局設備物資部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西藏扎拉施工局所使用的一級粉煤灰,計劃使用工程建設資金及銀行貸款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競標范圍
1、工程概況:
扎拉水電站為玉曲河干流下游河段梯級,主要開發(fā)任務為發(fā)電,并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電站采用混合式開發(fā),壩址位于左貢縣碧土鄉(xiāng)扎郎村,廠址位于察隅縣察瓦龍鄉(xiāng)珠拉村,距左貢縣城約136km,距昌都約290km,距河口約83km,距上游碧土壩址17km。扎拉壩址控制流域面積8546km2,多年平均流量110m3/s,多年平均徑流量34.8億m3,水庫正常蓄水位2815m,校核洪水位2816.25m,總庫容914萬m3,總裝機容量1015MW(含生態(tài)電站15MW),多年平均發(fā)電量39.46億kW·h(含生態(tài)電站電量0.86億kW·h),為二等大(2)型工程。
2、招標范圍:投標人須承擔扎拉電站工程項目施工所需鋼材采購項目的制造、出廠前的試驗、包裝、運輸、交貨質保期內外的服務等工作。投標人確保供貨范圍完整,滿足招標人對材料的要求,在技術規(guī)范中涉及的供貨要求也作為本供貨范圍的補充,若在使用中發(fā)現(xiàn)缺項,投標人須無償補充供貨。
3、采購數(shù)量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數(shù)量 | 單位 | 備注 |
1 | 粉煤灰 | 一級 | 19622.20 | 噸 |
3.1上述數(shù)量僅為估算數(shù)量,具體數(shù)量以到貨并雙方確認的數(shù)量為準;如招標方實際需求量與標書采購數(shù)量有偏差,投標方承諾自行承擔全部風險與損失,不得向招標方主張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者賠償。
3.2計量方式:需方對交貨粉煤灰進行過磅,實際交貨數(shù)量以需方施工現(xiàn)場過磅量為主。
3.3投標報價:本次報價為整體報價,響應供應商報價時須寫明單價及總價、產品的詳細參數(shù),報價包含貨物制造、運輸、裝卸、售后服務等交付采購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發(fā)生的費用。中標供應商在合同簽訂后的履約過程中,不在進行價格調整。
3.4結算說明:結算數(shù)量以實際收貨并經雙方簽認驗收合格的供貨數(shù)量為準。
4、交貨時間:2023年12月15起按需求分批供貨。
5、交貨
6、質量標準及要求:詳見第七章
7、其他:
(1)購銷合同履行期間,合同內的貨物單價不隨市場行情、政策變化等任何因素做出調整,買賣雙方自愿各自承擔合同內貨物市場單價上漲或下降的造成的利益損失;
(2)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在線支付 □銀行承兌 □供應鏈融資 □電子支付憑證
付款方式:買方按工程進度計劃給賣方提供階段性采購計劃,每批產品到達買方指定地點后,經檢測合格,賣方提供該批材料13%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掛賬6個月內支付50%-70%貨款,剩余貨款推后至下個結算周期,預留5%質保金(質保期一年),質保期滿后返還。
三、競標響應人資格要求
競標響應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競標響應人為生產廠家的,應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huán)境管理體系、OSHMS18000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三體系認證,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產品取得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證書或檢驗報告。
2、競標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必須具有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代理書,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全部資格要求,并在競標文件中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競標響應人應具有同等類似工程供貨業(yè)績,在2019-2023年內的供貨合同不少于3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均在500萬元以上(附合同掃描件)。
4、競標響應人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5、競標響應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競標響應人需通過 集采平臺、天眼查進行自查有無禁止投標情形。
6、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