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海南公司海南省水務集團(二期)污水處理廠4.28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海南省水務集團(二期)污水處理廠4.28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擬建設直流側總裝機容量為5.18404MWp,交流側裝機容量4.28MW。本項目建設站址位于位于海南省澄邁金江污水處理廠、儋州污水處理一廠、二廠及昌江污水處理廠,本項目擬利用4個污水處理廠區(qū)中33棟建筑混凝土屋頂和10處水池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擬建光伏廠房面積總計約25378.5平方米??傆嫈M定采用N型580Wp單面光伏組件3332塊,N型580Wp雙面組件5606塊,擬定總裝機容量為5.18404MWp,本項目裝機容量如表1.1-1所示。
表1.1-1 光伏組件安裝容量表
序號 |
項目名 |
面積(㎡) |
組件數(shù)量(塊) |
直流側容量(kW) |
逆變器數(shù)量 |
交流側容量(kW) |
|||
110kW |
50kW |
40kW |
30kW |
||||||
1 |
澄邁金江污水處理廠 |
7795.5 |
2862 |
1659.96 |
11 |
|
4 |
|
1370 |
2 |
儋州污水處理一廠 |
6482 |
2205 |
1278.9 |
8 |
3 |
|
1 |
1060 |
3 |
儋州污水處理二廠 |
5670 |
1953 |
1132.74 |
7 |
3 |
|
1 |
950 |
4 |
昌江污水處理廠 |
5431 |
1918 |
1112.44 |
5 |
3 |
5 |
|
900 |
|
合計 |
25378.5 |
8938 |
5184.04 |
31 |
9 |
9 |
2 |
4280 |
2.1.2招標范圍:海南省水務集團(二期)污水處理廠 4.28MW 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為總裝機容量為5.18404MWp光伏電站EPC交鑰匙工程,以總價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網(wǎng)發(fā)電的全部工程,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站、集電線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包含施工用水、用電費用)、建筑物防水加固、新建鋼棚架、廠區(qū)智能一體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含工業(yè)視頻監(jiān)控)、場站電氣設備監(jiān)控信息接入集控中心(含網(wǎng)絡專線辦理以及數(shù)據(jù)轉換設備采購)、環(huán)境保護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備購置(組件甲供)、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涉網(wǎng)事項辦理和最終交付投產(chǎn)、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除建安一切險);工程驗收(包含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同場地所有方的交付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項目移交前完成一次組件全容量清洗工作,轉商業(yè)運行手續(xù)辦理及質保期內配合電費收取等工作)。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完成全容量并網(wǎng),計劃2023年12月30日開工,2024年6月30日前實現(xiàn)4.28MW(交流側)裝機投產(chǎn),具體開工時間合同簽訂為準。
2.1.4項目建設地點:海南省澄邁金江污水處理廠、儋州污水處理一廠、二廠及昌江污水處理廠。
2.2 其他: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90天,本項目為資格后審項目,投標時,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正文“3.5資格審查資料”的規(guī)定,提供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內各條款要求的證明材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MW及以上)項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jīng)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jīng)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如為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內的相關要求)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jīng)理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MW及以上)項目經(jīng)理的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jīng)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jīng)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jīng)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MW及以上)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如為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內的相關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MW及以上)項目的施工負責人的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2)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須具有施工資質);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須具有設計資質);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同時具有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1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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