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特殊兒童康復系列教材出版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NJJC-2023ZB1109(S))
一、招標條件
本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特殊兒童康復系列教材出版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編號:NJJC-2023ZB1109(S)),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guī)模: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特殊兒童康復系列教材出版服務項目,本項目包含《教育康復學導論》《特殊兒童康復學》《特殊兒童溝通與交往訓練》《腦癱兒童康復訓練》《腦癱兒童診斷與評估》《特殊兒童作業(yè)治療實用技術》《輔助技術與咨詢》共七本教材出版,具體詳見項目需求第四章。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標段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第1包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次采購前六個月內任意一月份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成立未滿三個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本次采購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書(復印件)或其經審計的2022年度財務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納增值稅,或營業(yè)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的憑據,并提供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本項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服務。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yè)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 / 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yè)服務: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zhí)行價格扣除優(yōu)惠政策,具體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與標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有新聞出版部門頒發(fā)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 ) 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網站截圖編制在投標文件中)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qū)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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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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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