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金陵電廠2024年度至2026年度職工食堂后勤招待所管理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1-032)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金陵電廠2024年度至2026年度職工食堂后勤招待所管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江蘇省
2.2 規(guī) 模: 華能金陵電廠2024年度-2026年度職工食堂后勤招待所管理項目
2.3 標段劃分: 華能金陵電廠2024年度至2026年度職工食堂后勤招待所管理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江蘇省南京市
2.5 服 務 期: 本項目服務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 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負責甲方職工食堂、招待所日常管理和運轉工作,保證全廠每日日常就餐,并提供倒班運行人員每日用餐服務,保證后勤樓值班室、休息室每日為職工提供的相應服務,保證廠內招待所為外來人員提供的相應住宿服務,保證洗衣房洗衣工作等,共計41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jīng)營異常名錄;(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提供有效期內的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
(2)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起應具有不少于1個餐飲服務項目的服務業(yè)績,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年,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