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東北公司哈熱公司蓄能調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國能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爾濱熱電)位于哈爾濱市平房區(qū),廠址東側緊鄰哈五公路約280m,西側距離拉濱鐵路約500m,距離平房站約4.5km。廠址在哈五公路、哈吉鐵路和南北高壓線路圍成的區(qū)域內。①東北公司哈熱公司電鍋爐蓄能調峰項目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體內容包括:電蓄熱調峰項目的投資服務和工程方案設計、施工、原材料和設備供貨、施工安裝和調試、施工監(jiān)理、生產(chǎn)運維、輔助調峰服務效益分享方式。②有關項目新建范圍、技術要求等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計劃工期:(1) 合同簽訂后施工期不超過130天,但最終竣工日期應在2021年9月30日前。因調度批準的機組檢修工期調整或季節(jié)因素影響開工日期可能順調,變更工期以發(fā)包方書面通知為準。(2)運營維護期:竣工驗收合格并具備運行條件后10年。(3)施工期間,投標人將系統(tǒng)裝備運至招標人指定的安裝現(xiàn)場,隨系統(tǒng)裝備的技術資料文本、圖紙(包括紙質版8份和電子版光盤3份)一同交付。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1臺電鍋爐蓄熱系統(tǒng)調峰項目的投運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的材料,并提供最終用戶出具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無事故證明材料,否則將廢標處理。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2-02 13: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2-08 16:0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