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華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環(huán)境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項目部煙氣脫硝還原劑液氨改尿素項目總承包工程性能試驗招標公告
一、項目簡介:
建設規(guī)模:三門峽公司目前總裝機容量為 2900MW,其中,一期工程 2×300MW 燃煤機組分別于 1996 和 1997 年建成投產,編號為 1、2 機組。1、2 號機組于 2010 年和 2011 年經擴容改造, 改造后每臺機組容量為 320MW。;二期 2×600MW 燃煤機組于 2006 年 8 月和 11 月投入商業(yè)運行,編號為 3、4 機組。3、4 號機組于 2012 年擴容改造, 改造后每臺機組容量為 630MW。三期 1×1000MW 燃煤機組于 2017 年年初投入商業(yè)運行,編號 5 機組。
三門峽華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1、#2 機組(2×320MW)煙氣脫硝裝置,采用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裝置及配套系統(tǒng),還原劑采用液氨。在設計煤種、鍋爐 BMCR 工況、處理100%煙氣量條件下,在入口 NOx 含量在 450mg/Nm3 時,脫硝總效率大于 80%,NOx 排放濃度小于 90mg/Nm3 的設計原則。SCR 部分的催化劑層數按 2+1 層方案進行設計。超低排放改造后,加裝了備用層催化劑,NOx 排放按照<50 mg/Nm3(標態(tài),干基,6%O )控制。
三門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3、#4 機組(2×630MW)煙氣脫硝裝置,采用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裝置及配套系統(tǒng),還原劑采用液氨。在設計煤種、鍋爐 BMCR 工況、處理100%煙氣量條件下,在入口 NOx 含量在 550mg/Nm3 時,脫硝總效率大于 84%,NOx 排放濃度小于 90mg/Nm3 的設計原則。SCR 部分的催化劑層數按 2+1 層方案進行設計。超低排放改造后,加裝了備用層催化劑,NOx 排放按照<50 mg/Nm3(標態(tài),干基,6%O2)控制。液氨存儲系統(tǒng)(2×320MW+2×630MW 公用),設置 3 個 105m³液氨儲存罐,3 臺液氨蒸發(fā)罐與氨氣緩沖罐,正常時兩運行一備用。為四臺機組 SCR 反應區(qū)提供所需氨氣。
三門峽電力有限責任公司#5 機組(1×1000MW)煙氣脫硝裝置,由大唐環(huán)境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BOO 模式建設,采用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工藝,煙氣脫硝系統(tǒng)采用高灰段布置方式,即 SCR 反應器布置在鍋爐省煤器和空預器之間。脫硝裝置處理 100%煙氣量,在鍋爐正常負荷范圍內,煙氣脫硝效率不低于 86%,反應器出口 NOx 濃度不高于 50mg/Nm3(干基,6%O2)。SCR 部分的催化劑層數按 2+1 層方案進行設計。液氨存儲系統(tǒng)(1×1000MW),設置 2 個 106m³液氨儲存罐,2 臺液氨蒸發(fā)罐與氨氣緩沖罐,正常時一運行一備用。為#5 機組 SCR 反應區(qū)提供所需氨氣。
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三門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三門峽華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環(huán)境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項目部煙氣脫硝還原劑液氨改尿素項目總承包工程性能試驗。性能試驗必須遵守現行國家施工技術規(guī)范,嚴格按照現行國家驗收規(guī)范要求確保性能試驗質量工作。具體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設計技術規(guī)范執(zhí)行。
由于本項目為三門峽公司一、二、三期統(tǒng)籌策劃管理的公用系統(tǒng)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按 1 個項目統(tǒng)一招標,招標完成后分簽合同。按照現有一、二、三期機組裝機容量比例進行分割,即(2×320MW):(2×630MW):1×1000MW)=32:63:50。
通過性能考核試驗的測試結果,評估大唐三門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三門峽華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大唐環(huán)境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項目部煙氣脫硝還原劑液氨改尿素項目總承包工程性能是否達到性能保證指標。整個系統(tǒng)的設計和提供的全套系統(tǒng)的設備、配件、材料等能滿足技術協(xié)議規(guī)定的各種工況、各種環(huán)境氣溫下的正常運行、檢修和維護等,并且驗證工藝系統(tǒng)在各種工況下的性能。
交貨時間: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完成 1、3、5 號機組及配套公用系統(tǒng)性能測試,剩余 2 臺機組(2、4 號機組)預計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期間完成。
三、資質及其他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 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或者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2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3 投標人應滿足如下能力及業(yè)績要求:近 3 年內(2018 年 1 月至今)投標人必須具有不少于 1 臺套同類或類似脫硝工程的已完或正在進行業(yè)績,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3.4 投標人應滿足如下信譽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2) 近 3 年未發(fā)生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行為;
(3) 近 3 年未發(fā)生過重大安全事故;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四、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4.1 獲取方式:登錄憑企業(yè) CA 證書電子鑰匙申購招標文件并辦理后續(xù)投標事宜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