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2020年能力建設計劃詳情單掃描儀、無線掃描槍、川字托盤等設備已由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批準實施,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采購內容:
包一 :詳情單掃描儀83臺、無線掃描槍280臺、藍牙電子秤(臺式)265臺、藍牙電子秤(便攜)1203臺、熱敏打印機(臺式)972臺;
包二:打包機118臺、捆扎機28臺、川字托盤2455個、平板推車453個。
2.3供貨有效期:1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除本次首次采購的數(shù)量外,在供貨有效期內采用訂單模式采購。
2.4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交貨并開具發(fā)票(實際交貨期以中標人承諾的期限為準)。
2.5交貨
2.6質保期:3年或中標人承諾的期限。
3. 投標人資格和業(yè)績要求
3.1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要求:
3.1.1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1.2本項目允許代理商投標,若為代理商投標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委托書(若為原廠投標則不需提供)。
注:
?。?)同一品牌制造商與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此項目投標。
(2)一個設備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chǎn)品,僅能授權一個代理商參與本項目投標。
3.1.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從業(yè)信譽,誠實的商業(yè)道德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此項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無不良記錄、無負面社會影響。(提供書面承諾函及“信用中國”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截圖1張,承諾函與截圖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3.1.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關系申報表加蓋投標人公章)。
3.1.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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