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南溪區(qū)公辦養(yǎng)老服務機構建設項目
施工/標段補遺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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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潛在投標
1.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企業(yè)資質“滿足招標公告3.1.1資質條件得1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得2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得3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得5分。(本項滿分5分)”
現更正為“滿足招標公告3.1.1資質條件得3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得4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及以上得5分。(本項滿分5分)”。
2.原招標文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6.2.2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支付每天5000元的違約金(或每發(fā)現一次支付5000元違約金),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達到扣減上限后發(fā)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其他損失的,按實給予賠償。如罰款不足以彌補發(fā)包人損失的,發(fā)包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
現更正為“16.2.2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支付每天5000元的違約金(或每發(fā)現一次支付5000元違約金),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達到扣減上限后發(fā)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違約金上限為中標合同金額的10%),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其他損失的,按實給予賠償。如罰款不足以彌補發(fā)包人損失的,發(fā)包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
3.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原為“202年04月28日09時00分”,現變更為“2023年05月04日09月00分”。
4.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原為“2023年04月27日17時00分”,現變更為“2023年05月03日17月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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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招標文件內容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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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南溪區(qū)千福實業(yè)發(fā)展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