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廣州市增城區(qū)新塘鎮(zhèn)廣州市旺隆熱電有限公司廠區(qū)
一、招標條件
受委托,就廣州增城旺隆氣電替代工程項目EPC總承包工程余熱鍋爐及其輔助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項目建設方為廣州市旺隆熱電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yè)自籌,現(xiàn)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登記。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guī)模:建設規(guī)模為2×460MW級(F級燃機)燃氣-蒸汽聯(lián)合循環(huán)發(fā)電機組。
招標內容與范圍:2臺臥式或立式余熱鍋爐及配套的輔助設備。對于臥式爐,從鍋爐與機島分界線到煙囪基礎外沿總長度不超過35m(暫定);對于立式爐,從鍋爐與機島分界線到最外一排柱的基礎外沿總長度不超過35m(暫定)。具體的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卷《合同條款》和第三卷《技術規(guī)范書》并以其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yè)法人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按招標公告附件一的內容提供的《投標人聲明》進行評審);
2.投標人或其技術支持方應具有中國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A級鍋爐制造許可證,具有F級燃氣-蒸汽聯(lián)合循環(huán)機組配套的余熱鍋爐設計、制造能力(按招標公告附件一的內容提供的《投標人聲明》進行評審)。如果投標人和國外的制造商具有技術合作、技術支持或技術轉讓關系,須提供與國外制造商簽署的技術合作協(xié)議書、技術支持協(xié)議書或技術轉讓協(xié)議書。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對本項目的書面授權文件,如同一品牌產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
3. 投標人已按照招標公告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4. 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不曾在招標人及其關聯(lián)公司招標中存在棄標或違約行為(按招標公告附件一的內容提供的《投標人聲明》進行評審);
5. 投標人或其技術支持方在國內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單臺套容量460MW級(9F)及以上燃氣-蒸汽聯(lián)合循環(huán)發(fā)電機組配套的余熱鍋爐設計、制造和供貨的的投運業(yè)績,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合同簽章頁及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等)。
(2)投運或完工證明性材料(以下序號①~④中的材料,投標人須至少提供其中的一項):
① 經用戶蓋章確認的投運證明;
② 經用戶蓋章確認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證明;
③ 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試驗報告;
④ 第三方出具的質量驗收報告。
以上證明性材料均需能證明投運或完工時間或驗收時間,時點應在業(yè)績要求的時間內。
6.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7.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10日內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上查詢的結果證明)。
8.投標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 10 日內查詢的結果證明)。
注:以上資格條件投標人須全部具備,并對此具體、明確響應并完全滿足這些要求。否則若有一項或以上的指標未響應或不滿足,將按投標無效處理。
四、遞交投標登記資料及招標文件獲取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投標登記:2023年12月22日上午00:00至2023年12月27日下午16:00時(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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